时间:2025-12-26
涉及单位: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衡阳市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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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韵坊销售假冒天然绿松石的投诉书
投诉人:陆陆
联系电话:1897345****
被投诉人:衡阳市石鼓区古韵坊珠宝首饰店
经营者:熊俊花
经营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和平北路32号
联系电话:1346910****
投诉事由
被投诉人古韵坊经营者熊俊花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销售人工充填绿松石却谎称天然材质,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并责令商家退还货款且支付三倍赔偿。
事实与经过
1. 2017年,我在古韵坊花费9800元购买一串绿松石手串,经营者熊俊花明确告知该手串为天然绿松石。
2. 2025年11月初,经朋友提醒,我对该绿松石材质产生质疑,随即要求熊俊花协助送检。
3. 熊俊花提供了由广州中地大珠宝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书,证书显示该绿松石为充填材质。
4. 熊俊花辩称,检测结果显示充填是因我长期盘玩、身体油脂浸润所致,坚称手串为天然绿松石。
5. 我拨打鉴定证书上的官方电话4008888186核实,鉴定机构明确答复:充填属于人工优化处理,并非天然绿松石,且盘玩浸润不会改变内部材质属性。
经查,古韵坊宣称是经营21年的珠宝老店,熊俊花本人为高级珠宝鉴定师,其明知商品为人工优化材质,却故意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误导我购买,主观欺诈意图明显。
投诉请求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被投诉人古韵坊退还我购货款9800元,并支付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金29400元,合计39200元。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对被投诉人古韵坊及经营者熊俊花的欺诈行为进行顶格行政处罚,规范珠宝市场经营秩序。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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