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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拒绝退还未履行服务的1500元

时间:2025-12-25

涉及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12月23日,本人在闲鱼咨询律师维权,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添加我的微信,告知我调解非诉方式是分阶段收费,前期收取 500元的律师函材料工本费用 及委托费用,作为渠道搭建(先行缴纳),成功回款之后会收取成功回款金额的10%作为服务费,对方还款是还到我的账户,我收到款项之后再付后期服务费用!我提交了500元,签订合同,12月24日何老师告知我唐主任受理,唐主任微信语音告知我有两种途径,写完毕加盖公章,司法局审核备案。律师函出具生效后,法务会以律所的名义主动去联系欠款人进行沟通调解,核查欠款人真实情况,告知欠款人不还款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将律师函和法律后果发送给欠款人,以此给欠款人施加压力,要求其还款。

第二方案:起诉立案(写诉状,整理材料,提交立案 对欠款人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进行判决,再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欠款人名下房产,车子。冻结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限制高铁飞机出行及高消费)所有收入来源强制划转进行偿还!让我选择,并支付1500元,12月24日晚22点40多本人查到该律师事务所投诉众多,黑料众多,提出终止合同,该律师事务所李子安拒绝全额退还1500,还说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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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花区司法局 2026-01-07 16:30:29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诉求反馈给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首次投诉由律师协会受理。建议您将投诉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等邮寄长沙市律师协会,联系电话:0731—85408110,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国际广场B座23层。关于要求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退费事宜属于因法律服务产生的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积极协调各方,以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若您对本次留言处理仍有其他疑问、建议或需进一步反馈相关情况,可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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