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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先忧事务所存在虚假宣传,不按合同约定履行退款义务

时间:2025-12-24

涉及单位: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投诉人于咸鱼上看到被投诉人投放的“借钱不还,让他主动找你还,你不用出面”的广告,打着“给欠款人施压协调,让欠款人还款,快的话备案后的3-7天,最晚十五个工作日只内会有个结果”的旗号,诱导投诉人缴费,签约相关协议,成本费用是800元,包括拟定律师函,律师函审核,派遣调解专员进行调解,以及法务团队的跟进,后续收回欠款收取5%的服务费。合同于2025年11月21日签署。

签约合同之前,欠款人每天还款500-800元,同时欠款人和本人已经协调一致,每天固定还款至少300-500元,此次跟被投诉人签合同的目的是,让他们监督催促,确保欠款人提前还款。

签约合同后,对方只委派了调解专员进行跟进,期间也没怎么汇报进度,从签署合同后到现在,欠款人还款金额相比签合同之前越来越少,调解没有一点效果。被投诉人存在“虚假宣传,引人误导”行为。

基于此投诉人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款720元,另外,对被投诉人的经营内容资质、律师资格资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确实存在违规和虚假宣传行为,应予以退还款项720元,并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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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花区司法局 2025-12-26 17:05:40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诉求反馈给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经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反馈,双方就退费事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若您对本次留言处理仍有其他疑问、建议或需进一步反馈相关情况,可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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