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3
涉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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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我于2025年8月19日从互联网找到湖南谨其(昌旭)律师事务所,当时姓名为周容的顾问添加我微信,我将相关情况向他做了一个沟通,他说他们律所可以解决我的问题,我把相关证据收集整理发送给他,他们说先帮我调解,调解不成再起诉,然后收了我一个调解的费用628元,要回来欠款后还要给他们10%的服务费,后面欠款人还是不还我钱,他们建议我起诉,然后把起诉的费用给我说了下,于是我又给他们交了3300元,后面他们建了一个法务沟通群,里面有律师、侓助和售后,在群里面说了下我这个案件的情况。
2025年12月10日-12日,我多次接到兰州市西固法院来电,咨询我这个案件的情况,他们反馈并没有接到任何律所代理我这个案件,并告知我们受骗了,欠款的问题他们建议我先调解,调解不成再起诉。
2025年12月17日,我收到兰州市西固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与欠款人达成调解协议。
在收到法院的调解协议后,我找到 湖南谨其(昌旭)律师事务所要求退款,一是他们前期并没有调查清楚欠款人的情况,现在欠款人身上有几个案件,我要回欠款的概率很小。二是现在还没有走到起诉的环节,他们收取的起诉相关服务费就应当退还。三是后续我不会跟他们合作了,要求终止合同,理应退回我支付的相关费用。但是他们工作人员(尤其是一个叫屈唯的)态度嚣张强硬,非但不退款,还要我到司法局去告他们,一副无法无天的嘴脸。
我的诉求:1.退款。2.经过多方了解,发现投诉湖南谨其(昌旭)律师事务所的受害人还有很多,我恳求湖南司法局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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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根据您留言的内容,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诉求分别反馈给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首次投诉由律师协会受理。建议您将投诉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等邮寄长沙市律师协会,联系电话:0731—85408110,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国际广场B座23层。关于要求湖南荣湘律师事务所退费事宜属于因法律服务产生的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积极协调各方,以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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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