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1
涉及单位:宁乡市玉谭派出所,流沙河镇政府,花林村村委,宁乡市政府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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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下午我大哥桂果良二哥桂永高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去到宁乡市征地中心到达时间下午3点左右,商谈老家房屋征收事宜,后面被扣留不让回家,并被多人看守言语胁迫精神施压控制人身自由,直到12月19日被迫签字后才让回家,此期间多次向玉潭派出所报警求助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只是拖延说会给我们回电话,也没有得到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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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事项涉及由宁乡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推进、流沙河镇政府负责协助配合的落道庵矿区房屋搬迁工作,该项工作全程遵循自愿原则。前期,镇村干部已就相关政策向桂某良户进行了耐心解读与答疑,严格保障搬迁工作公平自愿、公开透明,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5年12月18日,宁乡市征地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专程赴流沙河镇政府,向您兄长桂某良、桂某高开展政策解释与情况说明;当日下午,您兄长二人随同工作人员前往市征地拆迁事务所作进一步政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细则进行了深度解读。
经市征地拆迁事务所与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细致宣讲、耐心沟通,您兄长二人最终认可补偿金额,并完成相关资料签字确认。在此过程中,因二人对政策存在理解偏差、补偿期望值较高,导致政策解释工作难度较大,进而引发未到场亲属的误解并报警。经警务人员现场核查,所有工作人员均无不当言行,政策宣讲全程在和谐有序的氛围中开展。
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向流沙河镇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镇长吴杰同志咨询和反映,联系电话:1372389025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宁乡市流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