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5
涉及单位:慈利县法院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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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院长
您好。尊敬的院长: 您好,我是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当事人文毅,此次来信主要反映慈利县法院执行中违反法定程序的相关问题。今年,我因做工程亏损,欠下了债务,慈利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划扣了我所有的退休工资,自3月份以来,未发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我多次与法院沟通,并递交了疾病证明,慈利法院几个月来没有发一分钱基本生活费,造成我生活困难,基本用药都无法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执行退金金中应当预留基本生活保障。
另一方面,我儿子给我买了一份平安人寿的寿险(属于医疗险),2025年12月当我儿子再次准备缴费时,才得知保险被冻结并强制退保,在这次冻结并退保中,法院在执行保单时,没有沟通通知,也未提供任何执行裁定书及其他相关凭证,6月份就被强制停保,我不知情,法院在冻结并强制退保中未履行通知义务违反相关法定程序,保险公司也未及时通知,严重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综上,请求法院
1.按照相关规定,在退休金划扣范围内给我留基本生活费。
2.调查法院对保险冻结执行中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并进行相关处理,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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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你好!关于你该平台反映“慈利法院违规执行,不发放最低生活费”的情况,我院已收悉。
关于你所反映我院违规执行、不给被执行人发放最低生活费的问题。经了解,该案被执行人在我院涉及多个执行案件,办案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达成过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约定义务,不存在不发放最低生活费情况。本院在提取被执行人保险现金价值时,均向被执行人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你所反映的相关情况,承办法官已和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无异议。
感谢网友对慈利法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0744-323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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