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4
涉及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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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泸州古蔺的周艳平,于2025年11月24日通过法大大与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签订经济纠纷委托代理合同,经办负责人蔡主任具体经办,合同之外承诺全权代理至案件审结。期间我曾提出让蔡主任出示一下资质证明、联系方式等,蔡回复说放心他是专业的,他会全权代理案件到最后审结。我一开始就告诉了他所有情况及诉求。当问及律师开庭蔡说根据律师级别不同会产生2000-3000元的差旅费,这与当初承诺的完全不一样,回想前期交流中其他人员常说蔡去开庭了,我对他产生质疑,怀疑他以低价签合同后期再找借口产生其他费用,再次要求他证明资质,其他人员发了个朱姓律师的执业资格,我让出示经办负责人蔡的资质,推托不过了其他人员才说蔡是调解部主任,案件现移交给律师办理。至此证实从签同开始经办负责人蔡不具备接代理的资质,却一直以负责人的身份签代理合同并开展业务。鉴于昌旭律所这种由无资质人员接案、诱导委托人、后期增加费用等,我已不再信任该律师事务所,在联系群中明确要求终止代理合同,退回已交费用。群中人员回复说向上反馈了13号上午给答复。至今无任何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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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