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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放任无执业资格人员接纠纷代理委托及随意要求增加费用等问题

时间:2025-12-14

涉及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我是四川泸州古蔺的周艳平,于2025年11月24日通过法大大与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签订经济纠纷委托代理合同,经办负责人蔡主任具体经办,合同之外承诺全权代理至案件审结。期间我曾提出让蔡主任出示一下资质证明、联系方式等,蔡回复说放心他是专业的,他会全权代理案件到最后审结。我一开始就告诉了他所有情况及诉求。当问及律师开庭蔡说根据律师级别不同会产生2000-3000元的差旅费,这与当初承诺的完全不一样,回想前期交流中其他人员常说蔡去开庭了,我对他产生质疑,怀疑他以低价签合同后期再找借口产生其他费用,再次要求他证明资质,其他人员发了个朱姓律师的执业资格,我让出示经办负责人蔡的资质,推托不过了其他人员才说蔡是调解部主任,案件现移交给律师办理。至此证实从签同开始经办负责人蔡不具备接代理的资质,却一直以负责人的身份签代理合同并开展业务。鉴于昌旭律所这种由无资质人员接案、诱导委托人、后期增加费用等,我已不再信任该律师事务所,在联系群中明确要求终止代理合同,退回已交费用。群中人员回复说向上反馈了13号上午给答复。至今无任何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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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花区司法局 2025-12-22 10:11:46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诉求反馈给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首次投诉由律师协会受理。建议您将投诉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等邮寄长沙市律师协会,联系电话:0731—85408110,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国际广场B座23层。关于要求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退费事宜属于因法律服务产生的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积极协调各方,以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若您对本次留言处理仍有其他疑问、建议或需进一步反馈相关情况,可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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