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和顺苑小区门口林科路与林高路交叉口红绿灯存在误拍交通违法照片的情况

时间:2025-12-12

涉及单位:雨花区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我是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市民李伶,身份证号:43010219820927****,联系电话:1378716****。此次致信,旨在反映长沙市雨花区和顺苑小区门口林科路与林高路交叉口红绿灯设置不合理,导致小区车辆频繁被记录交通违法,存在误拍交通违法照片的情况,恳请您督促相关部门核查整改,维护群众出行权益与道路通行公平。 该路段红绿灯存在设置不科学、违法记录不准确等问题,具体表现为:该路口大多数时间是闪黄灯,多名业主反映实际并未闯红灯,却被莫名其妙拍摄到了违章照片和视频,并非故意违反交通规则。目前,该路段因上述问题已造成小区多名业主多台车辆被处罚,小区群众反映强烈,既未能起到规范交通秩序的实际作用,还错误拍摄违章照片,莫名增加了车主维权困难和出行成本。 多人尝试拨打12345处理未果,现发动大家通过省长信箱、市长信箱等一切有可能的渠道投诉,恳请督促当地交管部门尽快实地核查该路段红绿灯是否存在系统机器故障问题存在误拍违法照片和视频的情况,结合路段通行流量、路况特点,科学优化红绿灯配时(因车流人流量并不大,建议可一直闪黄灯),对因设置不合理和机器问题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误拍(如经核实真实存在)导致的违章记录依法妥善处理(建议撤销),切实做到科学执法、为民服务。 感谢您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与支持! 申诉人:李伶2025 年 12月12 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花大队 2025-12-23 14:43:38

    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林科路与林高路交叉路口为T字路口,该路口林科路及林高路设置有一组人行横道线,该处信号灯及道路标线的设置均符合国家规范。因林科路与林高路交叉路口车流量不大,交通信号灯目前设置为早晚高峰信号灯正常运行(有红绿灯),以保障枫树山南屏锦源小学学生行人通行安全,其他时段调整为"黄闪",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就您反映的事项,长沙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领导、雨花大队领导已先后与您见面进行解释。且就该事项雨花大队、广顺源社区及小区业主代表就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下一步,雨花大队将在保障交通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对路口道路标线、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以保障道路通行安全、通畅。关于您提出的电子警察误拍的情况,雨花大队已邀请您查看电子警察抓拍图片及监控视频,您的车辆属于信号灯为红灯时通过路口。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时应当观察交通信号灯,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如果您对该次交通违法仍有异议,可依法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雨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雨花大队
    2025年12月23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