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1
涉及单位:郴州市综合职业中专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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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2月10日晚上6点左右,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的郴州综合职业中专使用晚餐时,在我的饭菜中,吃出一只大型的不明虫子,我认为我校食堂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消费者在食品中发现异物,应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但当我向教官反映此事件时,教官不但不向上汇报处理,并且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将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抛之于脑后,现在我需要郴州市北湖区市场监督局严格核查我校食堂,若经核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应当要求学校整改该类问题,维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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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
收悉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对该食堂进行核查。工作人员向郴州综合职业中专食堂负责人核实投诉相关事宜,针对投诉提及的食材带虫可能性,负责人表示,系食堂工作人员在食材清洗、菜品出品环节筛检疏忽所致,我局工作人员对食堂配菜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即时约谈教育,明确要求其在食材验收、预处理环节,必须强化原料检查力度,逐一排查虫害、霉变等异常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后续将不定期开展突击性监督检查,持续跟进食堂食品原料管控、加工操作规范落实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预留的联系电话,均未接通,无法将本次核查结果反馈至您,该情况已如实录入投诉处置台账。您可联系我局下湄桥市场监督管理所(0735-2832230)。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郴州市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民:
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该校开展全面核查,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将核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核查情况
经该校工作组连夜调取监控、询问相关人员、现场勘查及核查台账,投诉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 菜品异物问题:涉事异物为白菜菜虫,系食堂工作人员在食材清洗、菜品出品环节筛检疏忽所致。经核查,当日食堂食材采购记录、供应商资质及库存食材均未发现批量性变质或虫害污染问题。
2. 问题处置态度问题:值班工作人员接到学生反映后,仅告知其前往食堂办公室找管理人员处理,未充分考量学生诉求的急迫性,且因就餐高峰期未离岗陪同处理,加之沟通方式简单生硬,未能有效安抚学生情绪,暴露出责任意识不强、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 处理及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和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我局已责令该校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 即时处置消除隐患:事发当晚,该校已责令涉事食堂窗口暂停服务,对食堂全区域开展深度清洁消杀;对库存食材进行二次排查,对食堂食品加工全流程进行即时整顿。
2. 严肃追责强化担当:对涉事工作人员和食堂管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岗位再培训。
3. 健全机制长效监管:一是优化食品加工流程,增设成品出品前专人目视检查强制环节,明确核查标准和责任人员;二是畅通诉求反馈渠道,设立并公示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投诉热线与邮箱,由总务处主任直接牵头负责,确保学生诉求2小时内响应处置;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食堂全体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规、操作规范和职业道德专题培训,并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将以此事件为契机,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感谢市民对北湖教育的监督与支持。
北湖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