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资餐饮加盟被加盟商“割韭菜”

时间:2025-12-05

涉及单位:山东聚香客餐饮有限公司

地区: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2025年10月上旬,山东菏泽聚香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宣传推广吸引我关注其餐饮加盟项目,在洽谈合作过程中,上述有限公司向我作出虚假承诺并进行夸大宣传,声称其品牌具有成熟的运营模式、完善的帮扶体系,会为加盟商提供手把手帮扶、线下拓客指导及终身售后服务,同时承诺加盟后盈利空间大、回本周期短,诱导我与其签订加盟合作合同。

2025年10月15日,我在其公司宣传人员的诱导下与上述公司正式签订加盟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后,上述公司通过多个不同收款方向我收取加盟相关费用,我累计向上述公司支付费用90000余元(2025年10月21日我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上述公司支付部分费用)。为履行加盟合同,我另行投入资金转租商铺并进行装修,花费近40000元。

然而,合同签订后,上述完全未履行其承诺的义务:既未提供手把手的运营帮扶,也未开展线下拓客指导,更未提供任何售后服务,导致原告的加盟店铺无法正常运营。最严重的是,之前谈好的酱料问题,价格也和其之前说的不符合,制作出来的份数也是很少,成本大大增加,我随后经查实发现,上述公司并不具备商业特许经营加盟资质,其开展加盟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且上述公司的虚假宣传、违约行为已致使我们签订加盟合同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