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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股掌柜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5-12-02

涉及单位:股掌柜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投诉事实与理由:

本人彭青,无业,53岁。于2024年11月支付2988元购买股掌柜公司基础版投顾服务。初期服务中,本人自主操作,略有盈利。随后,在基础款销售袁世民、首席陪伴款销售刘青山的多次诱导下,对方承诺由“知名首席”卢斌亲自指导操作,本人遂于2025年12月支付22800元升级为“首席陪伴服务”。

服务开始前,卢斌曾通过微信提供“免费试推股票”,其买卖点提示精准,加之销售人员展示的多个成功案例,使本人对其专业能力深信不疑。然而,正式服务开始后,情况截然不同:

- 卢斌以强势态度指令本人清空原有持仓,于2024年12月11日全仓买入“鸿博股份”,买入后即被套牢。股价触及止损位时,本人询问是否卖出,卢斌坚持“继续持有”,却在12月19日突然要求“割肉”卖出,单笔亏损高达62500元,理由为“该股被错杀”。本人尝试电话联系未果,卢斌仅通过文字沟通,并同日要求换仓“白云电器”,结果再次当日被套。

- 在“白云电器”持续下跌并触及止损位后,卢斌仍坚持“没有问题,继续持有”,导致该股被套长达近一年,直至2025年8月服务期满仍未能解套。

- 服务期满后,对方提出“免费延期”,但未提供实质性解套策略。2025年6月,卢斌团队在股价冲高时建议“减半仓”,称后续补回,但减仓后股价持续上涨,却未执行补仓指令,致使成本居高不下,直至2025年10月底清仓时方勉强解套。

综上,卢斌团队在实际服务中:

- 买卖点选择严重失误,两次都买在股价高位;

- 风控机制形同虚设,不止损、乱调仓;

- 服务后期基本失联,未提供应有陪伴与策略支持。

2025年11月,本人就服务质量问题提出退款。经多次交涉,股掌柜虽同意退还全部服务费25788元,但要求本人签署《和解协议》与《撤诉声明书》,意图以小额退款换取本人放弃投诉权与索赔权。本人认为此举属恶意规避监管与法律责任,是对投资者权益的二次侵害,故拒绝签署,并依法提出投诉。

股掌柜公司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1. 虚假宣传与诱导消费:以“精准买卖点”与“首席亲自指导”为诱饵,诱导升级服务,实际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

2. 专业能力严重缺失:操作建议混乱,风控缺失,服务过程中存在明显重大过失。

3. 诚信严重缺失:销售阶段承诺“最高级别服务”,退款时却称“费用低只能推荐一般股票”,前后矛盾,缺乏基本诚信。

本人合理怀疑,该公司荐股行为是否涉及为其他资金接盘、损害散户利益,恳请监管部门彻查。

投诉请求:

1.  请求责令股掌柜公司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25788元;

2.  请求责令股掌柜公司就其不当荐股行为导致的直接投资损失62500元依法予以赔偿;

3.  请求对股掌柜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性陈述、风控缺失等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请求督促该公司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内控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人已保存全部服务协议、转账记录、微信沟通记录、操作截图及和解协议草案等证据,可随时提交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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