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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压案不查,超期不回

时间:2025-11-29

涉及单位:湖南省邵市隆回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2025年8月29日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人民法院(控告人)依法将张彭涛涉嫌拒执公诉案件犯罪线索移交隆回县公安局,隆回县公安受理该案件后内部之间相互推诿(虽经对被控告人进行了一次调查,但在立案、不予立案通知书和继续确证问题上,公安法制办要我找派出所,派出所要我找公安法制,多次内部上会无果),甚至法制办肖x飞将我(本案中的受害人魏群喜)尾数7563手机号拉黑拒绝接受我的线索举报和案情询问,手机短信线索和案情询问从不回复,,法院执法局和本案受害人多次补充提供被执行人犯罪线索给隆回公安局并多次催促本案案情无果。隆回公安属于有线索不查,压案不查,如不能立案就应该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无限拖延,也不给控告人和受害人没有一个明确回复,直到现在已经超相关法律规定期约100天,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采取挂案的行为是违法的,隆回公安局不按法律规定不出具书面文书堵死控告人和受害人维权道路、断掉法院复议以及提请检察院立案监督申请之路,而是采取挂案方式推诿和无限拖延,上述行为隆回公安局相关人员已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以及“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隆回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法定失职、渎职、不作为行为让2025年7月1日《最高法、最高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拒执罪若干问题意见书》如同一张废纸,让受害人财产得不到合法保障,让控告人和被害人无法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后续救济。请上级部门领导核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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