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8
涉及单位: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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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大托新村大塘组21号的合法住户李新。自长沙市2025年第一百 二十一批次(强体路)拟征收项目启动以来。本人始终期望在公平,合法的基础上与征收方协商。
然而在2025年11月15日上午11点24分在南托街道沿江村团圆子组1号我们安顿公公婆婆的住所处。征收指挥部工作人员在我们多次告知家中老人身体不好,已经70多岁了还有心脏病,不要过多打扰,征收事宜已经委托子女协商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经过我们的同意直接去找老人,我知道了此事,然后我到了我们安顿公婆的地方后,问他们为什么来打扰我公公婆婆?大托铺街道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彭彦华)没有任何解释,直接大声呵斥我:“你可以出去!”我没有同意,我要他出去,他不但不出去,还对我大打出手,从客厅暴力推搡,拖拽到大门外将近10米远。然后大托铺街道生态事务中心副主任(刘平)拽着大门铁门不让我进去。
该暴力行为导致我感双上肢疼痛,乏力,头晕,胸闷,左手小指指甲断裂渗血,多处软组织挫伤。
事发后,我立即拨打110报警,天心区分局南托派出所民警出警后,我已随同前往长沙融城医院进行验伤,目前警方已受理此案,医院的诊断证明已经明确显示我的伤情。
我认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行为是严重的滥用职权,暴力执法,其行为不仅粗暴践踏了我的人身权利,更涉嫌触犯了《刑法》中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的条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此种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我恳请贵部立即介入调查,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
1.立即对涉事的大托铺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展开全面,公正的调查;
2.依据调查事实,依法追究涉事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党纪政纪责任;
3.责令大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我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全额赔偿;
4.责令大托铺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责任人向我公开赔礼道歉;
5.立即停止一切针对我家的暴力逼迁行为,并保证我们全家的人身安全不再受到任何威胁。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我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贵部门高度重视依法查处,并告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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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拆迁指挥部有向被征收人积极、全面的宣讲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基本义务,应当与被征收人充分沟通。王某某系强体路建设拆迁项目内征收户户主,拆迁指挥部与王某某夫妇沟通顺利,两人对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比较理解支持,同时拆迁指挥部也多次耐心向王某某之子王某及儿媳李某,宣讲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保持积极沟通。期间,户主王某某与儿媳李某因拆迁,家庭内部产生分歧,导致户主王某某夫妇在外租房居住。
11月15日,拆迁指挥部项目组与户主王某某夫妇联系,沟通上门开展政策宣传和征拆洽谈事宜,王某某夫妇予以同意,并告知了项目组其现居住具体地址,项目组前往后,交流、沟通顺畅。洽谈过程中,其儿媳闯入打断,不允许项目组开展政策宣讲,而户主并未要求项目组离开,为尊重被征收户主的正当权益,项目组请其儿媳李某离开,过程中并未有暴力行为。后民警到达现场,因李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无法现场进行沟通,因此,带其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安抚。
我们高度重视每位居民的意见与感受,尊重被征收人的权益,尽力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也将持续跟进调查。感谢您对征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征拆事宜在公开、公平、和谐的环境中进行。如您仍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可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2日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给相关单位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