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8
涉及单位:金山桥街道谷丰社区周书记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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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金山桥谷丰社区周书记,您说您有5个要成立业委会小区的指标,请公开上级给您下达的红头文件,
社区不能以完成KPI为目的,牺牲居民自治权和知情权;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合理、比例适当,不能以行政目标压制居民合法权益;社区没有“公权力”去强制组建一个本应由业主自主决定的自治组织。按您的说法,一开始望悦府小区就是为了您所说的必须要成立业委会而开始的……成立业委会是业主依法享有的权利,不是义务,更不能成为行政考核的牺牲品。社区的职责是服务与指导,而非越俎代庖、强行摊派。任何以“考核”为名剥夺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的行为,都是对法治精神的背离。
二问金山桥街道谷丰社区周书记,小区共1097户,已有500多户业主联名反对在当前条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而贵社区对此“置若罔闻”——这已构成严重的程序违法和对业主法定权利的侵害。成立业委会是一项严肃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建立在业主广泛认同和法定程序基础上。社区以“完成考核”为目标,在过半数业主联名反对下仍一意孤行,是对业主自治权的践踏,也是对法治精神的挑战。
三问金山桥街道谷丰社区周书记:当过半数业主依法申请社区公开“是谁联名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信息,您却口头答复“不能看”……成立业委会不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涉及全体业主权益的重大事项。如果社区无法提供“联名申请的原始资料”,请问业主如何判断:联名是否真实?联名业主是否具有代表性?
是否存在冒签、代签、虚假签名?
社区是否背后主导或操纵程序?
社区以“不能看”搪塞,等于掩盖了程序正当性的核心证据,直接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程序正义不容践踏!在业主过半数反对、联名真实性存疑的背景下,拒绝公开联名信息,只会加剧公众对程序公正性的质疑。
四问金山桥街道谷丰社区周书记:
一方面,社区对业主声称“是业主自己联名申请成立业委会”;另一方面,所谓的“联名申请人”却私下表示:“我们是社区逼着搞的,是被要求挂名的”。这两种自相矛盾的说法,让整个事件蒙上阴影,也让业主陷入困惑:到底谁在说谎?程序是否从一开始就是虚假的、被操控的?这种信息不对称,正是滋生腐败和不公的温床。
五问金山桥街道谷丰社区周书记:业委会候选人资格你们审核了么?怎么审核的? 候选人中存在未缴物业费的业主;公示信息严重不足:仅公示姓名、年龄、房号,未公示其他关键信息(如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是否欠缴费用明细、个人声明等);业主无法通过公示内容判断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社区或筹备组未履行法定告知与说明义务,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法治社会,我们坚信没有透明的程序,就没有合法的权力;没有合格的候选人,就没有可信的代表。正义需要证据,透明才能服众。
六问金山桥街道谷丰社区周书记:业主已过半数联名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材料;社区至今未予任何书面回复,仅口头称“我们有任务,我们有指标”;但未出示任何红头文件或政策依据;请问任务是否有文件支撑?能否公示?我们不为你们的考核任务买单!“任务”必须有合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即便存在“任务”,也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社区拒不回复业主书面异议,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任何行政机关的内部考核任务,都不能成为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理由。
业主不是完成KPI的工具,小区不是应付检查的试验田。用行政权力强行摊派“成立业委会”,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是对群众智慧的侮辱。如果贵社区仍坚持“我们有任务”,那就请您:拿出红头文件!公示任务来源!说明法律依据!书面回应业主异议!请停止不合法不公开不透明的成立业委会流程!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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