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8
涉及单位:湖北匠门锐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地区: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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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2025年6月3日,被湖北匠门锐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0甲醛、装完当天入住、打包价、装修补贴,送软装”的承诺欺骗,与其签订了合同,并在未量房、无设计图的情况下被诱导支付了全额装修款9万6千元。然而,我们后来发现其书面合同与口头承诺存在巨大差异,所谓的“打包价”其实是按料结算的“预估价”。在我们就合同条款提出质疑并要求澄清时,对方通过强行生产、制造既成事实等手段,最终胁迫我们签署了解除合同协议。我们在未拿任何材料的情况下,被非法扣款1万5千元。以下是投诉的要点。
一:虚假承诺,诱导签约
1. 以600元每平的价格吸引我们去公司(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关羽路53号),到公司后却推销800元每平的样板房方案,并以送3万软装+3万3千的补贴、给意向客户参观一次奖1千元、板材0甲醛,装完当天入住、自有团队施工等诱导我们签合同。
2. 签合同当天,以支付全款送“大礼包”(85寸电视)为诱饵,让我们在未量房、未出设计图的情况下支付全款9万6千元。付款后,又说没有现货,后续帮我们买,至今也没有给。
二:合同欺诈,偷换概念
1. 预估价格:合同写“该展示房预估定制产品价格为96000元”。承诺的“打包价“变成了“预估价”,为装修到一半加价留下空间。此外,该价格仅限定制产品,那么非定制产品比如卫生间的柜子就需要额外加钱(对方已承认)。
2. 定制产品:合同中并没有写清楚9万6千元所包含的定制产品的范围,而是仅仅有一张“提供定制系列产品及规格”的表格。“提供”二字只代表可以供应,并不等于已包含在9万6千之内。而公司出具的“定制材料确认单”里面仅列出了墙板,顶板和线条,并没有地板,门,柜子等,却写着总额9万6千元。我们后续多次让对方确认哪些材料包含在9万6千元内,哪些不包含,对方拒不回答,只说合同写的很清楚,按合同来。
3. 按料结算:合同写“乙方按价格表出厂价配算定制材料及配套产品给甲方,最终根据实际用料结算,不足部分补齐差额”。这与“打包价”自相矛盾。当我们要求对方澄清,对方却说这条只适用于非样板房。这种说法与合同完全不符,分明在刻意隐瞒重要信息,以便将来依据此条款加价。
4. 确认生产:合同写“甲方对乙方设计方案确认并补齐约定所有款项后,乙方下单定制生产,定制产品下单后不退不换”。由于签合同当天我们已经付了全款,一旦确认设计后,对方便可依据此条款,单方面认定已获得生产授权。
5. 预算单:合同写“甲方对于乙方通过微信发送的预算单,不做明确反对的文字回复,即视为已确认并下单”。我们以为对方还未生产,等着对方发预算单,对方却早已单方面认定我们同意生产。当我们以此条款为依据要求对方不要生产时,对方却声称此条款只适用非样板房,样板房没有预算单,只有发货时的清单。这种说法明显在曲解合同。
6. 装修补贴:合同写 “此补贴只能以甲方在乙方公司定制吊顶,墙面、地面、灯饰、内门、全屋柜体,等所有硬装材料一起安装完毕后,此补贴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贴”。对方声称自有团队施工,补贴人工,运费和辅材,但根据合同,即便对方安排团队来施工,我们也需要先垫付人工,运费,和辅材费用,而且还要承担装修师傅的食宿(后来又让我们在当地找师傅)。此外,对方给补贴设定了苛刻的条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效果图完成装修,而且所有硬装材料都必须从对方公司购买。所谓补贴,只是空头支票。
7. 联营关系:合同以共同打造样板房为理由,将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定义为“联营关系”。这是为了规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图将欺诈行为定义为商业合作纠纷,用心险恶!
三:强行生产,强迫交易
1. 在我们明确以书面形式要求“确认预算再生产”后,对方依然强行生产(或者假装在生产,实际是库存品),目的是制造既成事实。
2. 以定制产品不退不换为借口,强迫我们购买材料或者赔偿公司的损失。但是所谓“定制“产品纯属谎言,其产品多为通用标准品。
3. 产品非定制的依据包括:第一:线条、灯饰为外购品(对方已承认)。第二:顶板颜色与设计方案不符(对方已承认),说明是未按方案定制,是早就生产好的库存标准品。第三:墙板为标准尺寸、常见颜色,无特殊定制要求。事实上,我们提议的墙板风格被对方设计师以不美观为由否定了,最后的用料是设计师决定的,并没有按照我们的要求定制。
综上,匠门锐府的行为并非简单的合同纠纷,而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该公司以全屋整装打造样板房为名欺骗消费者,实质是高价销售装修材料。而且我们并非个例。恳请相关部门对其立案调查,就其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并责令匠门锐府全额退还非法扣款的1万5千元。
事件详细过程如下:
我们因为要装修房子,在网上看到匠门锐府的广告,就留了电话。之后公司万姓女业务员连续两天让去看看,我们就在2025年6月3号去了公司(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关羽路53号)。进去之后工作人员领我们去见了刘姓男经理。我们去之前跟我们说的装修价格是600元每平方,去了后又说600每平的没有软装和补贴,让我们选800每平的方案,120平一共9万6千,但是送3万的软装还有3万3千元的施工运费辅材补贴,而且后续作为样板房给他们的意向客户参观,每参观一次给1千元的奖励,如果客户跟他们签单,还给我们提成。并且他承诺板材0甲醛,装修完当天可以入住。还说他们有装修团队,除了水电和封窗户不管,剩下的都可以帮我们搞好。我们觉得样板间很漂亮,而且装修价格挺划算的,就跟他们签了合同。签合同时,刘经理让我们放心,说合同内容跟他讲的一样,直接确认那些数字没问题就行了。
签完合同后让我们交了3万定金。刘经理说接下来会帮我们量房子,做设计。等我们确认设计图之后再交6万6千元他们就开始生产。之后又说反正一个星期后也要交6万6千,如果当天把钱交齐,还有大礼包,可以送个85英寸的电视,价值5千元。我们信了他的话于是又交了6万6千,当天一共交了9万6千元。可是交完钱并没有当场给我们电视,而是说没有现货,后续会帮我们买,至今也没有给我们。当天他们安排了一个人跟我们一起来量房子。
第二天我们看到合同上有一条写的是 “按价格表出厂价配算定制材料及配套产品”,心里有疑问,于是就打电话问刘经理。他说不是样板房才按照这个来,如果是样板房就是打包价。可是合同里面并没有写这条只针对非样板房。然后我们问他既然按照800一平全包,为什么还有各个产品的价格表,而且还要让我们签字按手印。他说是为了全国统一价格,如果有意向客户来参观,我们不能随便报价。(后来我才明白,其实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后期按照价格表来收费,如果为了给意向客户看报价,有公司的章子就够了,不需要我签字)我还是不放心,问他那个800一平的标准,如果装的太好,会不会超了?刘经理不正面回答,只说让我放心,到时候和设计师沟通,会按照我的要求设计。后来我才想明白,他的意思是将来即便装到一半要加钱,设计方案也是我同意了的。而如果我们为了省钱临时要求改方案,就会被视为违约,那3万的软装和3万3千的补贴一分钱都拿不到,而且按照合同对方还有权要求我们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且按照那个价格表里的市场价(远高于正常的市场价格)购买已经生产的材料。
接下来几天,设计师为我们制定了设计方案,确定设计后,我就开始装修水电。但是我们还是不放心,于是6月14号我们又给刘经理打电话,问他预算单什么时候发,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发货的时候会给一个清单,说了几句就挂断了。可是等到发货时东西都已经生产好了,如果超支了,我们就只能加钱。于是当天下午我又打电话给刘经理,说合同上有个条款 “甲方对乙方通过微信发送的预算单,不做明确反对的文字回复,即视为已确认并下单” 。刘经理说那个条款只针对非样板房,我这个是样板房,这个条款不适用。但是合同里根本没有写这条只针对非样板房。我让他跟我保证不会装修到一半让我们加钱,他却不正面回答,只是说让我放心,合同写得很清楚,一切按合同来。
其实合同写的模棱两可,到处都是陷阱。比如 “该展示房预估定制产品价格为96000元”。明明口头承诺的打包价,合同里却成了“预估”价,而且只涵盖定制产品,意味着非定制的产品需另外付费。再比如“乙方按价格表出厂价配算定制材料及配套产品给甲方,最终根据实际用料结算,不足部分补齐差额”。说好的800每平的打包价,合同里又变成了按照材料出厂价根据用料结算,还要补差额。再比如“甲乙双方属于联营关系”,我们明明是消费者和商家的关系,怎么合同里成了合伙做生意?
6月15号我们再次要求刘经理先发预算单,等我们确认了才生产。可是他只发了个配货单,没有价格。接下来两天我们多次要求刘经理确认到底哪些材料包在9万6千元里面,哪些不包需要另外加钱,对方一直拒绝正面回复,只说一切按合同来。6月18号刘经理给我拍了个视频,说材料已经生产好了,随时可以发货。我们明明已经要求对方不要生产,可他们依然生产,根本就是强迫交易。
6月20号至23号,我们跟负责运营的李经理商量退款,对方借口材料(墙板,顶板,线条,灯饰)已经生产,要求我们花高价买走。其实那些线条和灯饰是他们外购的(对方已承认),不属于定制品,而顶板的颜色跟设计方案不符合(对方已承认),说明根本不是为我们定制生产的,而是库存品。至于墙板,也是标准尺寸,常见的颜色,算是标准品。事实上,我们提议的墙板风格被设计师以不美观为由否定了,最后的用料都是设计师决定的,并没有按照我们的要求定制。这些东西要么外购的,要么是库存品和标准品。可是对方坚持说东西给我们定制的,要求我们买走这批材料或者赔偿损失。虽然我们怀疑中了圈套,但是因为并没有施工,所以没有证据。而且我老婆因为这个事情急火攻心住进了医院,我们着急把钱要回来。迫于无奈,只能签署了解除合同协议,一块儿板子都没拿,却被对方扣了1万5千元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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