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8
涉及单位: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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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本人通过网络平台看到湘法律所的推广广告,随后该所工作人员主动与本人取得联系。沟通中,工作人员极力宣传湘法律所 “荣登 CCTV-7 国防军事频道、CCTV-17 农业频道”,声称律所实力雄厚、追讨欠款经验丰富,并明确承诺 “一个星期左右即可帮本人追回欠款”。基于该虚假宣传和明确承诺,本人同意委托其处理欠款追讨事宜。根据湘法律所要求,本人先行支付了 700 元费用,双方口头约定后续按回款金额的 7% 支付服务费。然而,5天后,欠款并未按承诺追回,湘法律所工作人员又告知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要求本人另行支付 4355 元 “立案服务费”。本人于 [10月16日] 按要求支付了该笔费用,但湘法律所至今未与本人签订任何书面委托合同,仅以口头形式推诿。自支付两笔费用(共计 5055 元)后,本人多次主动联系湘法律所询问案件进展,该所始终以 “在整理案件” 为由敷衍回复,未提供任何实质性的服务成果(如案件分析报告、立案材料、沟通记录等),欠款追讨工作毫无进展。截至投诉之日,本人既未收回欠款,也未获得湘法律所的合理解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且疑似欺诈。经查询,这个湘法律所,在司法局登记的地址在: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燕联社区红星井湾子国际家具MALL梅溪湖店二期(4-2栋)1840号,让我寄回合同办公的地址却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平川路 239 号维纳斯酒店 18 楼 1818 室,躲避调查。
投诉请求:
1.恳请贵单位(司法局 / 律师协会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介入调查,查处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未履行服务义务的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要求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立即退还本人支付的全部费用 5055 元(700 元 + 4355 元)
3.要求湘法律所就其欺诈及违约行为向本人作出书面道歉
未办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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