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7
涉及单位:长沙县城管局、自然资源局(或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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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主体不清:官方回复将责任指向“违章业主”,但在未交房前称重主体早已建好与官方举证相互矛盾,这一点街道并未答复。
2.拆除执行不力:回复中承认拆除了部分(墙面、门窗开洞),但以“安全拆除难度系数大”为由未彻底拆除,这与长沙“4·29”事故的教训相悖,未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执法权限争议:街道办以“无独立执法权”为由,将彻底拆除的责任推给县级规划或城管部门,导致问题在部门间相互“踢皮球”。
核心诉求:“彻底拆除违章建筑,消除安全隐患”,而非仅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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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㮾梨街道作出如下回复:
经核实,2022年6月24日,㮾梨街道接到投诉后,城管办联合物管办和㮾梨行政执法队现场核查,发现汇樾城1栋30楼正在加建施工。我街道约谈责任主体:组织业主、物业、开发商三方协调会,明确违建业主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其自拆整改。在当事人未履行自拆前提下,7月5日㮾梨城管办组织对汇樾城1栋30层违建进行拆除,因加建的部分为钢筋水泥浇筑,四周无承重护栏,安全拆除难度系数大,因此安排工人对加建的墙面、门窗进行电镐、风炮开洞,达到无法居住使用条件。并责令物业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安全巡查台账,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干预。
针对违建拆除问题,需向您说明以下现实困难: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违建强制拆除需由规划或城管部门依法依程序实施,街道无独立执法权。
如您还有其它疑问或者意见建议,可与长沙县㮾梨街道办事处联系(0731-8680215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县㮾梨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