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2
涉及单位: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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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因为本人在微信群被辱骂,需寻求律师帮助,遂在网上咨询律师服务,后与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昌旭律所”)取得联系
11月11日沟昌旭律所员工明确告知我可以起诉对方公开辱骂本人案件,电话沟通我明确表示不知道对方任何信息,只是在微信群被辱骂,与律师沟通需要多少钱,电话沟通确定一千元,随后就加我微信,在微信上我也明确表示了我不知道对方信息,该律师说可以拿着本人的委托书去派出所调取对方的档案信息。随后拉入一个律师工作微信群,成功付费一千。
因本人遭受他人辱骂一直记在心里,故而11月13日询问案件进度,让我提供本人信息和对方信息,我提供了对方朋友圈一张自拍照,等待两天后我又询问律师案件进度,律师告知本人目前的费用不够照片人脸识别,对方不是黑龙江的,只能全国人脸识别,这个费用不够,需要额外加1000元,遭到本人拒绝。
本人才意识到该律师事务所存在套路付费的风险,随后本人在网上查询该律师事务存在诸多投诉。紧接着本人要求该律师事务所退还费用,11月17日律所工作人员说这个退费的诉求要向财务去申请一下,11月18日我询问律所工作人员什么时候退费,工作人确定只退回500元,还要求本人按照对方文字方式解除合同。因为该律所存在诸多风险投诉,本人怕那500元都拿不到,无奈只能答应律所工作人员,发送对方要求的文字方式解除合同,随后工作人员告知退款会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
11月22日都未收到退款,本人在对方套路付费的情况下被迫解除合同。
、我的投诉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我向贵部门提出以下投诉诉求:
1. 责令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立即全额退还我支付的1000元诉讼相关费用;
2. 对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的违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律所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3. 要求昌旭律所就其违规行为向我作出书面道歉。
为配合贵部门调查,我已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与昌旭律所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费用支付凭证、该律所发送的起诉状截图等,可随时提供。
律师事务所作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规范执业。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的上述行为,不仅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律师行业的公信力。恳请贵部门本着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尽快介入调查,公正处理此事,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我。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期待您的回复与处理。
此致
敬礼!
投诉人:吴文祥
投诉日期:2025年11月22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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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诉求反馈给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经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反馈,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并退费。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积极协调各方,以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若您对本次留言处理仍有其他疑问、建议或需进一步反馈相关情况,可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