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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人寿娄底支公司侵害工伤职工权益,致我陷入生活医疗绝境

时间:2025-11-22

涉及单位:农银人寿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我是伍柳英,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支公司(下称“农银人寿娄底支公司”)的组训老师,2011年8月19日被鉴定为4级工伤(右大腿截肢、左腿功能障碍),属重度残疾特困群体。现因娄底支公司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长期违法侵权、涉嫌违规经营,我的生活与医疗已陷入绝境,恳请相关部门关注并调查处理!

一、公司及成海英的侵权与违规事实

1. 未足额缴纳社保,成海英监管失职:公司未按我工伤前月工资2780元的实际标准,依《社会保险法》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这导致我的工伤伤残津贴有差额,养老金低于标准,医保仅缴174个月(还差6个月),未达娄底女职工25年的法定年限,现在无法享受医疗报销。成海英作为负责人,纵容违规,未履行保障职工权益的职责,党建“办实事”落实缺位。

2. 单方终止合同、瞒停医保,漠视生命权益:2025年10月29日,公司未与我协商、未告知任何保障方案,仅以“达退休年龄”为由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停缴社保医保,且未提前通知。11月3日我因心脏病需住院,却因医保停缴无力付费,被迫放弃治疗,生命权益受到严重威胁。成海英未审核该行为的合规性,未保障我的知情权,完全漠视重残职工的困境。

3. 拒绝协助办理退休,推诿责任:2025年我达到退休年龄后,多次申请公司协助办理退休及工伤待遇衔接,公司均拒绝配合;我3次向成海英反映问题,她也一直推诿。至今我无法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基本生活毫无保障。

4. 停发工伤津贴差额,切断生活来源:因公司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自2012年起每月会给我补发1376元的津贴差额,可2025年10月公司以“达退休年龄”为由停发,且无任何法律依据,成海英也拒不协调。停发后,我彻底陷入“无收入、无医疗保障”的绝境。

5. 保单销售违规,成海英负领导责任:公司长期存在业务员不告知客户保险责任、免责条款,代签“知晓”确认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十七条。成海英作为负责人,未建立监管机制、未制止违规,履职严重失职,损害客户权益的同时也破坏了行业秩序。

二、我的诉求

1. 恳请调查农银人寿娄底支公司上述违规问题,核实成海英的监管责任与党建责任;

2. 责令公司补足我在职期间的“五险二金”,确保医保达到25年年限,恢复医疗报销并协助我就医;

3. 督促公司协助我办理退休手续及工伤待遇衔接;

4. 责令公司恢复每月1376元工伤津贴差额的发放;

5. 对成海英依规追责,并书面告知我调查结果;

6. 督促公司整改销售违规行为,建立客户告知核查机制。

我承诺以上所述内容均真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期待相关部门能为我这个重度工伤职工主持公道,帮我走出绝境!

信访人:伍柳英

被信访人:农银人寿娄底支公司、成海英

日期: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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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09 16:44:08

    关于农银人寿娄底支公司侵犯职工权益的答复

    伍柳英女士: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相关部门已多次答复,现再次答复如下:
    经查询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您于2012年4月至2025年10月期间享受了工残津贴,且该期间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一直在为您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一直缴到您满足法定退休条件为止。
    第一,关于您反映公司拒绝协助办理退休,因您缴费年限已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您本人随时可以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且该公司也于2025年10月22日主动向您送达了《关于办理退休手续的正式通知》,通知您配合公司办理退休。
    第二,您电话里反映该公司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社保缴费基数没有按实际工资缴纳,已告知您如果您对该时间段缴费基数有异议,可提供银行流水、工资表等相关材料向社保中心相关部门举证反映,我局相关部门核实后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关处理。
    第三,你反映公司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和停缴社保医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我局建议:如您与用人单位双方之间存在劳动争议,您可以提供书面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向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联系电话:0738-8262167)。
    第四,您于2011年4月17日因工受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四级伤残,现对您提出的工伤相关诉求答复如下,经查询,您目前在工伤保险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为2849元/月,为正常按月发放的长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您反映的工伤津贴差额发放等您与公司之间的待遇争议问题,建议您进一步与公司沟通解决。您反映的医疗保险缴纳问题,建议向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税务征缴部门、经办机构医疗保障部门咨询。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支持!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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