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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化县林业局的回复

时间:2025-11-16

涉及单位:新化县林业局、荣华乡政府暨芳溪村委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本人于11月4日和5日两次在湖南红网投诉举报新化县荣华乡芳溪村张先武私自毁林修路的问题 。新化县林业局于11月11日对此作了回复,其回复与事实存在较大差别,有移花接木、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忽悠百姓之嫌疑。

1、大乐村原属横溪乡,撤区并乡划入荣华乡管辖,历来与芳溪村隔山之邻,基本上山顶接壤,两村村民之间往来只能翻山越岭步行羊肠小道。回复说荣华乡大乐村委会呈报的林道建设经依法审批。这是客观事实,现正在施工中,芳溪村张先武务工人员都不是,仅是该林道一端与芳溪村油桎坪接壤。

2、回复说荣华乡大乐村呈报林道,后面又说审批了大乐村和芳溪村。你说的审批了芳溪村的哪里到哪里?难道也不能公开吗?规划图呢?

3、回复说芳溪村张先武实施的合法的林道建设,只是部分超区域施工。走公开招标竟标流程了吗?

4、回复说张先坤自今年7月至今反映问题山林段与我描述相同;还说已立案正依法走程序。历时4个月之久,请问新化县林业局:是你们内部有人与张先武勾接撑腰还是在慢慢等其进贡大礼呢?

今借此栏目:请求新化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责令有关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严从快依法追究张先武私自毁林修路的违法责任。请求有关部门责令张先武依法赔偿农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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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化县林业局 2025-12-11 09:42:42

    网友:

    你于2025年11月16日反映新化县林业局弄虚作假歪曲事实,欺骗百姓一事,我局已收悉。

    你反映的四点问题主要包括大乐村审批的林道线路及范围、施工招投标问题、林业局内部人员与张先武勾结撑腰,等着进贡三个方面,针对你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1、荣华乡大乐村林道的审批,我局于2025年5月1日受理的大乐村村委会的申请报告及所需资料,经过资料审查、现场踏界、规划设计等流程后,于2025年7月9日核发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新林地许林﹝2025﹞036号),批准荣华乡大乐村土地坳至分水界、皂角树下组至大坪界修建林道占用林地4.0339公顷,其中荣华乡大乐村2.8211公顷、芳溪村1.2128公顷(具体位置和范围以新化县林业草原资源监测中心编制的荣华乡大乐村土地坳至分水界、皂角树下组至大坪界修建林道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大乐村村委会对提交的资料包括芳溪村村委会在申请资料中的盖章签字的真实性负责。

    2、林道建设的施工进行招投标问题,大乐村村委会是业主方,应由该村委会按相关规定实施,我局作为审批单位,不得干预。

    3、新化县林业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服务于民,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张先武在大乐村实施的林道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均按法定程序进行的调查、鉴定,局机关纪委同时介入对林道审批和案件查处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和监督,不存在为张先武撑腰、等着进贡的事实和说法。如有疑问,你本人可向我局依法申请公开,涉及法律规定的保密资料或个人隐私除外。

    感谢您的监督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新化县林业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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