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0
涉及单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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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药”不能慢待——新宁一村民致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张局长的公开信
张局长:
您好!
我是新宁县一名普通的村民,也是一位需要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家属。今天冒昧给您写这封公开信,实在是因为心中积郁已久,不吐不快。
我们新宁县此前慢病患者可以在就近的药店或医院购买慢病药物,方便、快捷,深得民心。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政策突然收紧,慢病患者只能前往医院购药,药店即便挂着“已开通慢性病特门刷卡”的牌子,也被告知“只针对参加职工医保的患者”,城乡居民医保的慢病患者被拒之门外,难道慢病患者也分三六九等?城乡居民不是二等病人!
一、政策“变脸”,百姓“跑腿”
张局长,您可知这一政策变化,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不便?
慢病患者多为老年人,腿脚不便,有的甚至卧病在床。以前在家门口的药店就能买到药,现在却要拖着病体,辗转前往医院。医院人多排队,挂号、缴费、取药,每一个环节都是对体力和耐心的巨大考验。
我家中老人患有糖尿病及心肌病等多种疾病,每天需定期服药。以前在家门口的药店几分钟就能搞定,现在却要折腾大半天。这样的折腾,让我们家属甚感无奈。
二、同药不同命,公平何在?
更让我们难以接受的是,同样是慢病患者,却因为医保类型不同,待遇天差地别。
职工医保患者可以在药店刷卡买药,而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却只能去医院。难道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不是钱?难道城乡居民的生命健康就不值得被温柔以待?
张局长,这样的“双轨制”,公平何在?我们不禁要问:制定政策时,是否真正倾听过基层百姓的声音?是否考虑过城乡居民医保患者的实际困难?
三、医院“搭车收费”,诊察费成“冤枉钱”
去医院买药,还得交诊察费。可医生并未提供任何诊疗服务,只是简单开药,甚至头也不抬,就开出药方。
张局长,您说这样的诊察费,收得合理吗?我们理解医院需要运营成本,但“诊察”二字,至少应体现“诊”和“察”吧?如今却成了买药的“门槛费”,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是否是变相为医院创收?
四、政策初衷好,执行别“走样”
我们理解,医保局出台政策的初衷,可能是为了加强监管,防止骗保。但好的政策,更需要好的执行。一味“一刀切”,将城乡居民医保患者“逼”向医院,不仅未解决骗保问题,反而增加了患者负担,激化了矛盾。
张局长,您是否知道,如今新宁县的慢病患者及家属,提起买药就头疼?有人甚至无奈选择停药,只因“跑不起医院”。这样的后果,难道是我们医保政策想看到的吗?
五、期待“药”到病除,更期待“政”到民心
张局长,我们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能深入基层,听听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的心声。能否考虑恢复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在定点药店购药的政策?能否对医院诊察费进行规范,杜绝“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能否真正让医保政策,既保健康,也保民心?
“慢药”不能慢待,民心不可辜负。我们期待,在您的关注下,新宁县的慢病患者,能早日不再为买药而奔波,医保应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医院服务 ,能真正享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便利与温暖。
此致
敬礼!
新宁县一位普通村民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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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诉新宁县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患者可以在药店购药,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患者不能在药店购药的情况属实。根据湖南省定点管理以及门诊慢特病管理相关要求,我县将城镇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定点至药店,而将城乡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定点至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以及所有乡镇卫生院),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城镇职工大多住在城区,而城乡居民大多住在乡镇,分别定点目的是各类人群就医购药更方便;二是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全部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实行零利润销售,而药店药品没有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不是零利润销售,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所以将城乡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三是截至目前尚没有一家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向我局申请城乡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定点。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相关政策,顺应群众需求,符合条件的药店可依申请开通城乡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定点。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共同促进我县医保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新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