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07
涉及单位:湘南大市场29栋168-169号中铝高端系统门窗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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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湘问投诉平台工作人员:
您好!我以无比愤怒的心情,举报一家无良门窗商家郴州中铝高端系列门窗,其销售给我的所谓“中铝”品牌门窗,不仅用料粗劣、工艺不堪,更被证实商标系假冒,已构成严重的消费欺诈,我的家庭安全和财产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举报详细内容:
一、购买基本信息
购买商品: “中铝”品牌铝合金门窗(含窗户与推拉门)
购买时间:2025年7月22日
购买商家:郴州中铝高端系列门窗
商家地址/联系方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湘南大市场29栋168-169号
订单/合同号:未订立书面合同
二、触目惊心的质量问题与假冒证据
1. 产品质量粗制滥造,形同废品
窗户部分:
轨道变形: 窗户轨道明显弯曲,导致推拉卡顿;
工艺粗糙: 型材接口处毛刺外露,处理极其粗糙;
锁具错位: 窗户锁扣一个高一个低,无法正常锁闭;
密封失效: 密封条已部分或完全掉落。
推拉门部分:
安装歪斜: 整扇门呈现“一高一低”的倾斜状态;
结构缺陷: 门扇闭合后,上下两端各有一个大洞,无法闭合,导致严重漏风、漏水,完全丧失基本功能;
配件报废: 门锁和密封条已全部掉落;
外观破损: 铝材表面存在多处明显刮花。
2. 铁证如山!商标、资质全面造假
无合格证: 铝材上未见任何正规的《产品合格证》。
无生产信息: 没有规范的生产日期、批次号等信息。
假冒钢印: 铝材上的“中铝”标识钢印为手写,极其不规范,与正规品牌的机器压印天差地别。
工艺低劣: 商标喷漆不均匀,有流坠、漏喷现象,是典型的假冒伪劣产品特征。
(我已与“中国铝业”官方核实,确认此商标为假冒。)
三、与商家沟通情况
发现问题后,我立即与商家沟通,但对方态度敷衍推诿,做出口头答应维修后但无任何实际行动,后续多次与其沟通后对我恶言相向,面对如此严重的产品缺陷和欺诈行为,商家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四、我的合法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退一赔三”。我的诉求如下:
1. 立即全额退货退款,并由商家自行拆除运走所有劣质产品。
2. 支付三倍价款赔偿金,以惩罚其欺诈行为。
3. 赔偿我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因漏水导致的墙面损坏等)。
这些劣质、假冒的产品不仅让我蒙受经济损失,更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漏风漏水、锁闭失灵,最重要的是唯恐问题门窗从高楼掉落砸到无辜群众造成其生命安全问题。因此恳请湘问平台为民做主,深入调查,严厉打击这种制假售假、坑害消费者的无良商家,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我已准备好所有证据(包括照片、视频、购买凭证、沟通记录等),可随时提供。附件1、2、3为部分相关凭证。
此致
敬礼!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民您好!
收悉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处置。
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您于2025年10月23日在12315平台投诉该商家,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了解情况,您明确表示要去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面举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另由于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由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行使,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查处举报事项的权限。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您需要举报,请向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冲口路50号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郴州市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