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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民家园合法权利,维护生态森林

时间:2025-11-06

涉及单位:桂东县新坊政府和林场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

桂东县新坊乡林场霸占荷塘村筠竹坝组森林始末:一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权益之争与生态浩劫

一、历史溯源:筠竹坝组森林的权属根基

筠竹坝组香菇坑、牛拐棚、王文前一带的森林,自解放前便由荷塘村筠竹坝组群众根管,并无公山存在。这一区域的山林,是筠竹坝组村民世代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承载着他们的生活记忆与文化传承。

解放后,土改期间,此地由荷塘村筠竹坝村民耕管。村民们在这片土地上辛勤劳作,种植作物,守护着这片绿色的家园。随后,建新坊人民高级社时期,此地转为集体所有。合作化之后,青洞矿林木在此地砍伐出售,进一步明确了该区域与筠竹坝组的紧密联系,也为后续的权属争议埋下了伏笔。

二、四固定明确权属:筠竹坝组山岭的法定边界

公元1962年,新坊人民公社泥塘大队支书李书同、大队长李名恒召开筠竹坝生产队干部党团员代表大会,对筠竹坝组山岭森木界线进行了固定。这一固定,为筠竹坝组管理该区域提供了明确的法定依据。

具体边界为:江西省上犹县五指峰公社深门坑山石马岭界倒水将,筠竹坝南牛婆坳上庄界倒水,筠竹坝西冲天顶界倒水,北童子坳坑至杉树下犁头嘴倒水。这一明确的边界划分,在当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也体现了政府对山林权属管理的重视。

三、村民辛勤耕耘:森林的种植与培育

公元1963年,筠竹坝组村民在香菇坑至牛拐棚山岭种植茶叶。村民们精心挑选茶种,细心照料茶苗,期待着这片土地能带来丰收的希望。茶叶的种植,不仅为村民增加了收入来源,也丰富了这片森林的生态多样性。

1967年,中共中央号召种树造林,筠竹坝组村民积极响应。他们深知森林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也明白保护森林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1968年,村民们将筠竹坝王文前所有土地种下杉树。杉树生长迅速,成材后可用于建筑、家具等多个领域,为村民带来了长期的经济收益。这些行动,不仅体现了村民对土地的深厚感情,也为这片森林的生态价值奠定了基础。

四、林场霸占的起始:1982年的非法侵占

然而,1982年,新坊乡林场负责人姜万兴在没有经过筠竹坝组村民讨论开会的情况下,以林场招工为诱饵,许偌招李名学女婿扶天福和招李名光弟弟李卫平为林场职工,并私自宴请我组村民李名学、李明光二人签字。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民主决策原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姜万兴利用村民对招工的渴望,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签字,为后续的森林霸占埋下了伏笔。这一事件,也暴露了当时部分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权力滥用的问题。

五、权属争议的升级:1988年的集体抗争与林场侵占

1988年,筠竹坝组村民集体砍伐出售树木后,新坊乡林场姜万兴拿出筠竹坝组村民李名学、李名光签字,声称该地为公山,并在筠竹坝组耕地建林场。自此,筠竹坝组村民的森林山地摇身一变,被新坊林场霸占。

这一行为,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和抗争。村民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他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归还森林山地。然而,由于当时法律体系不完善,行政干预较多,村民的诉求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六、土地纠纷的爆发:1993年的冲突与承诺

1993年,筠竹坝组村民与新坊林场姜万兴因土地纠纷发生激烈冲突。村民李书军怒不可遏,拔掉姜万兴胡子,要求其退回筠竹坝组森林山地。这一冲突,充分体现了村民对土地权益的坚定维护。

当时,桂东县林业局局长王文彪和周占山在场,他们亲眼目睹了冲突的激烈程度,也感受到了村民的愤怒和无奈。经过调解,王文彪和周占山答应筠竹坝组土地永远归筠竹坝组村民所有,新坊乡林场负责人姜万兴也答应将山上树砍伐出售后归还筠竹坝组村民。然而,这一承诺并未得到有效执行,林场依旧继续着对森林的侵占和破坏。

七、滥砍滥伐的持续:2006年的非法砍伐与上访

2006年,桂东县新坊乡林场负责人扶大雄在没有林业局审批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汝城木材老板砍伐出售森林。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对森林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筠竹坝组村民为此上访,他们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制止林场的非法砍伐行为。经过调查,相关部门发现林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最终导致林场负责人扶大雄被开除党籍。这一事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村民的权益,但也反映出当时森林资源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八、森林的毁灭:2024年的滥砍滥伐与荒漠化

更为严重的是,新坊乡政府在2024年继续霸占荷塘村筠竹坝组森林,进行滥砍滥伐,狂挖滥刨。林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森林的生态平衡,肆意砍伐树木,导致此地森林变荒漠五千亩。

这一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严重侵犯了筠竹坝组村民的合法权益。森林的消失,使得当地的生态系统遭受了严重破坏,水土流失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九、村民的抗议与警察的恫吓:2025年的冲突

2025年9月25日,桂东大塘派出所所长郭含宇手持手枪,带领六个警察闯进农户,恫吓农村留守妇女吴花容举报。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村民的人身安全,也进一步激化了村民与林场之间的矛盾。

村民对林场的霸占行为已经忍无可忍,他们希望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却遭到了警察的恫吓。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让人们更加关注筠竹坝组村民的权益问题。

十、结语:权益的维护与生态的保护

筠竹坝组森林的权属问题,不仅关系到村民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生态环境的保护。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筠竹坝组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保护好这片珍贵的森林资源。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载体。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保护森林的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对于筠竹坝组村民来说,他们不仅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在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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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东县委网信办 2025-11-27 08:57:03

    亲爱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保护农民家园合法权利,维护生态森林”的情况已收悉,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和新坊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友反映“新坊乡林场霸占筠竹坝组香菇坑、牛拐棚、王文前一带的森林”的一事。经了解,新坊乡林场始建于1964年,属于乡集体林场,林场成立之初主要靠荒山造林开辟出现有约3.8万亩林场面积,林区主要以杉树、松树、竹林和杂树为主。林场成立至今已有61年,据了解并没有霸占群众山林山地的情况发生过,也未有人反映过。
    二、关于网友反映“滥砍滥伐的持续”“森林的毁灭”一事。经了解,新坊乡林场2006年并没有发生非法砍伐,雇佣汝城木材老板砍伐出售木材的事件,当时林场负责人扶大雄现系溪源村第二党支部党员,其未被开除党籍。关于网友反映“2024年的滥砍滥伐与荒漠化.....”一事,新坊乡和县林业等相关部门已多次调查核处回复,网友反映纯属捏造事实。
    三、关于网友反映“村民的抗议与警察的恫吓”一事。11月14日,桂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受案调查,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走访调查。经多方核实,李某曾多次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被县公安局打击处理,对民警心存不满,故将民警正常依法履职行为歪曲为“侵犯了村民的人身安全”。进一步全面调查取证确认,帖文内容中涉及“警察的恫吓”等内容均为李某私自编造,其行为已构成对民警的诽谤,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形象。
    目前,该案已固定充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民警被诽谤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违法嫌疑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据悉,李某已被执行拘留。
    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自己发布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公众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桂东县公安局
    桂东县林业局
    新坊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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