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4
涉及单位:攸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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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李禾林在攸县联星街道宋家洲社区吴家园组吴国庆养殖场进行生猪养殖,2021年1028号至2022年宋春连(有犯罪前科)宋爱兵谭芬,谭新建,宋金生老贺老丁敦春娥宋伏龙等二十余人长期堵路断电时间长达7个月之久。途中多次破坏养殖设备,两次强行入室抢劫两台柴油汽油发电机组两台,价值2万多元,破坏两口深水井价值1万多元,由于违法断电造成生猪损几十头其中还有几头临产母猪,损失3万多元,还有多次坟意伤人,最严重的是2022年6月28号,宋春连将尹香英打至轻伤,导致颈椎3至4节脱位,至今还无法正常工作。在宋眷连堵路断电抢劫破坏养殖设备时我们都报警了,联星街道派出所出警后,从来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行政处罚和刑拘。2024年李禾林向株洲市巡视组彭文组长实名举报后,株洲市巡视组组长彭文同志用手机信息给我说,此案己转办到攸县公安局,案件负责人是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负责此案,直至如今案件还没有有移交到攸县检察院,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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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核查情况进行回复:2008年起,李禾林、吴国江、吴国庆、尹香英在攸县联星街道宋家洲社区吴家园组三角塘养猪场合伙经办养猪场,开始时养殖规模仅为几十头生猪,后因当地村民持续不断举报猪场严重污染环境,县相关职能部门于2015年责令该猪场关闭。2020年10月,该猪场进行重新整修和经营,猪场现存栏生猪约为200头。自养殖扩大规模后,周边居民群众对该养猪场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的严重环境污染怨声载道,在多次找李禾林、吴国江等人协商搬迁猪场未果后,当地村民以各种形式至县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和群访。但因相关职能部门推诿扯皮,无人负责等原因,该猪场始终未搬迁,猪场和当地村民的矛盾日益激化。2021年10月-2022年3月,以宋春连为代表的当地居民在投诉、举报和上访无果后,遂集体商议并数次采取用车辆堵路阻止饲料进场甚至断电的方式阻止李禾林他们继续经营猪场。攸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每次接到报警后,都及时迅速处警,并多次联合社区、街道干部组织现场调解,吴国江一方每次都是口头答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尽快处理存栏生猪后不再进行养殖,事后又背弃承诺继续我行我素。2022年3月27日,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畜牧水产局、县环保局、县司法局、联星街道办、万古桥社区和联星派出所等单位召开猪场问题处理联席会。会议决定:由县环保局、县司法局和县畜牧水产局联合重新审定该地区是否是禁养区;由县环保局对该猪场重新进行环境评估,污染环境是否涉嫌违法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罚,由县畜牧局责令限期一个月内搬离;因猪场是否涉嫌违法需要时间核查和评估,在案件调查期限内猪场的正常经营由街道办和社区干部负债统筹协调,避免在此期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由公安机关负责环保部门调查取证时的秩序维护和人身安全。李禾林、吴国江经营的养猪场证件早已经全部到期,其存在的合法性存疑。给当地环境造成的废水、废渣、废气严重污染以及对村民生活有严重影响。当地村民采取堵路、甚至断电的偏激方式阻止猪场继续产生污染而维权的事实确实存在,但考虑到之前长达一年多时间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实质性的执法作为,当地村民投诉、举报无果后采取偏激的措施,吴国江多次报警。之后联星派出所,于2022年4月28日,以“宋家洲吴家园组养猪场打架案”、2022年4月29日,以“宋家洲吴家园组养猪场财物被损毁案”、2022年5月21日,以“宋家洲猪场打架案”等案件受理行政案件。后经我局法制办研究讨论认为该事件中村民采取偏激方式不涉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属于非正常维权行为。如将多数村民堵路作违法行为,受理案件、传唤调查,极可能激化警民矛盾,不利于纠纷的化解。于是联星派出所多次接警,并以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并报告给上级政府部门彻底处置。2022年9月19日,经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和攸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调解,宋春连多人赔偿吴国江、吴洋文等人医疗费、药费、损失共计14500元,并且吴国江和尹香英的亲戚(尹谷平)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之后联星派出所将“宋家洲吴家园组养猪场打架案”、“宋家洲吴家园组养猪场财物被损毁案”、“宋家洲猪场打架案”案件均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