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6
涉及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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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消费投诉书
尊敬的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您好!我是一名消费者,现就2025年10月2日在归阳镇猪脑壳砂煲饭用餐时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商家消极处理情况,向贵局提交投诉,恳请依法依规处理。
2025年10月2日中午12:40左右,我前往归阳镇猪脑壳砂煲饭就餐,点了一份“腐竹炒肉”菜品。等待约10分钟后,即12:50左右菜品送达餐桌,12:56我发现该菜品内存在一只苍蝇,属于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
发现问题后,我第一时间将含有苍蝇的菜品从座位端至店铺收银台,向该店老板娘反馈。但老板娘查看菜品后未作任何回应,仅将菜品端进厨房,随后便继续为其他顾客上菜,全程未告知我处理方案,也未说明需等待处理的时间,让我处于无人理会的状态。直至4-5分钟后,老板娘才告知可为我更换菜品,其消极拖延、漠视消费者权益的态度让我难以接受,最终我未接受换菜方案,也未支付餐费,自行离开店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商家有义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在消费者反馈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及时、积极地沟通处理。该店不仅提供的菜品存在卫生隐患,还在问题发生后拒绝及时回应、拖延处理,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消费权益。
基于以上情况,我的核心诉求为:恳请贵局对归阳镇猪脑壳砂煲饭的食品安全问题及处理流程进行核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店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我,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正常的餐饮消费市场秩序。
我已留存该菜品含苍蝇的照片/视频(可随时提供),也能清晰回忆店铺具体位置及事发细节,若需进一步核实信息,我会积极配合。该店铺位置:祁东县归阳镇前进路与腾龙路交叉口西南20米
投诉人:王先生
投诉日期:2025年10月16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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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2025年10月10日,我局收到你通过“问政湖南”反映的“祁东县归阳镇猪脑壳砂煲饭卫生堪忧,菜品有苍蝇”等问题,经核查,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14日在归阳镇“贰师兄猪脑壳砂锅饭”店调查,该店店内卫生条件较差、食品安全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未完全实施到位,已于当日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于10月17日15时20分告知投诉人,我局将对该店进行依法处理。
被诉方明确表示拒绝调解,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调解:“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之规定,事实不具备组织双方调解的条件,因此,我局依法决定不再组织双方调解的同时,终止调解。
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