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6
涉及单位:宁陵金海塑料制品
地区: 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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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我在位于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的宁陵金海塑料制品公司签订手工活代加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体表现为1. 技术服务缺失:我缴纳6000元技术培训费用后,于9月3日到该公司参加培训,培训合格返回本地。但在后续加工中遇到技术问题时,联系该公司技术人员,对方却称技术需各加工点自行琢磨,拒不提供有效技术支持。当我提出想学习其他加工点(如平顶山加工点)的优秀方法时,技术人员态度恶劣、闪烁其词,既无法解决我的技术难题,又阻碍我学习外部技术,导致加工生产无法顺利进行。
2. 虚假宣传工厂规模:签订合同前,我到该公司视察,发现其仅有一间上下两层的办公场所,与抖音宣传的大工厂形象严重不符,存在明显的虚假宣传行为。
3. 产量与质量承诺不兑现:该公司称每天可加工50-60个产品,但实际加工中产量远未达到此标准。且产品质量极差,第一批100个货品因不良全部退回,第二批返工后发了167个,不良品仍达54%。我严格按照该公司要求加工,却因缺乏技术支持持续生产不良品,陷入无法交货的困境。
4. 服务费未履约:我缴纳了10000元管理、售后服务费用,但该公司未履行管理和售后职责,对我的生产困境置之不理。
综上,我共向该公司缴纳16000元费用,该公司通过虚假宣传、隐瞒技术缺陷、不履行服务承诺等方式,使我陷入入不敷出的经营状态。现请求政府职能部门介入调查,责令该公司退还我缴纳的全部费用16000元。我可提供代加工合同、付款凭证、产品不良品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佐证上述内容。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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