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18
涉及单位:东莞虎门金盾门诊部、东莞市虎门镇卫生健康局、虎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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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对门诊部欺诈性诊疗行为及行政单位敷衍调查的联合投诉
一、卫健回复对核心违法事实的蓄意回避
卫健调查仅重复门诊部单方面记录(如“患者签名”“持证执业”),却对以下关键问题避而不答:
1. 医学原理层面:
前列腺病原体检测需24-48小时培养(《临床检验操作规程》),门诊部10分钟确诊“严重前列腺炎+病毒感染” 属科学欺诈;
包皮手术与前列腺炎治疗无医学关联,强行捆绑手术涉嫌消费胁迫。
2. 诊疗规范层面:
术后连续4天高频次物理治疗(红光照射、直肠灌注等)日均费用超5000元,但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南明确此类治疗对病毒感染无效;
4月11日临时追加的“3000元病毒清除治疗”无任何病历记载及科学依据。
二、行政调查程序存在严重漏洞
1. 证据审核失职:
调查仅采信门诊部提供的“签名文件”,却无视控告人提交的全程未获检验报告的事实(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3条);
对天价医疗费合理性未进行审查。
2. 调解程序形式化:
卫健局称“多次致电调解未果,调解失败”,但本人从未拒绝沟通,实则仅要求控告人单方面到场妥协,未对门诊部启动行政查处。当前门诊部手握全部病历资料,在核心违法事实未厘清前,调解基础已严重失衡。
三、法律定性:合法外衣下的系统性欺诈
1. 虚构病情:10分钟确诊违反医学共识,构成《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要件;
2. 过度医疗:无指征重复治疗违反《基本医疗卫生法》第54条;
3. 程序违法:隐匿检验报告剥夺患者知情权,违反《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24条。
四、诉求
1. 行政层面:
责令卫健局对金盾门诊部启动吊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程序;
由市级卫健部门接管复查,公开涉事医生执业记录及投诉史。
2. 司法层面:
协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门诊部涉嫌诈骗的犯罪行为;
退还全部诊疗费38,718元,并承担惩罚性赔偿。
3. 监督层面:
对虎门镇卫健局、执法队在本次调查中的履职不力启动问责。
事实本质:持证机构以合法文书掩盖非法牟利,行政监管沦为“签字合规性审查”。恳请上级部门穿透形式正义,彻查这条寄生在医疗体系中的灰色产业链。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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