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5
涉及单位:长房集团物业公司、天顶街道、燕子山社区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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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房云时代17栋2单元的业主,我的房子是2020年12月28日至31日交房的,17栋2单元两梯四户共32层。从2023年4月开始,我们的普通住宅用电梯,在交房不到2年半时间,因长房云时代小区物业公司未按照电梯采购合同、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约定,甚至擅自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违法违规对电梯钢丝绳进行维修保养,导致我们的电梯频频发生钢丝绳断股事件。2025年8月6日,再次发生同部电梯钢丝绳断股事件,但长房物业公司却想违法违规动用住房维修金来维修,业主不同意就不修电梯。请问,两梯四户的100多户出行必用的住宅电梯,因维修一部暂停使用,一部高负荷带病运行会带来什么后果?万一发生安全事故谁来承担这个后果?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施工建设时的电梯采购合同(物业公司禁止我们拍照取证)约定电梯的质保期为: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后24个月内。物业公司出示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科签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首次登记)。日期为2021年7月(具有日期记不住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各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符种设备的显著位置。那么我们三期电梯的保质期截止日期应该是2023年7月。2025年8月6日电梯再次出现钢丝绳断股事件,物业公司通知需动用住房维修金进行维修。本次住宅电梯钢丝绳断股原因明了,责任明确,不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但长房物业公司致国家法律法规惘然,公然以身试法,胆大妄为,仍要动用住房维修基金。
自2025年8月6日事故发生以来长房物业从未积极进行维修,而是一门心思去想如何劝业主同意使用维修基金,不同意就不修电梯,不承担本该由他承担的过错引发责任。导致目前100多户普通百姓出行受阻达20天之久,然后携大家出行为事实,胁迫个别业主签字,违法动用住房维修基金还得到了天顶街道、燕子山社区的同意。这是典型的至百姓权益不闻,至百姓安全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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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交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司所属长沙市长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核实,根据云时代三期电梯采购合同约定,电梯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工程通过甲方及项目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检验科验收合格、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24个月。经查证,17栋2单元客梯已于2020年6月30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根据合同约定,其质保期已于2022年6月30日届满。此次断股的钢丝绳已超出质保期限,需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经咨询专业电梯维修单位了解,钢丝绳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因持续承受拉伸、弯曲等应力而逐渐产生磨损和老化现象。依据《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本次电梯钢丝绳更换符合应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形。为尽快恢复电梯正常运行,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先后开展业主意见征询、组织业主代表及相关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联合属地社区、街道及业主代表进行现场查勘等工作。截至8月26日,该电梯钢丝绳更换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电梯已恢复正常运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关心,给您带来的生活不便,深表歉意。后期,我们也将持续关注业主需求,努力做好服务工作,携手共建幸福美好家园!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房地产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