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5
涉及单位:西安慈爱妇产医院
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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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要实名投诉西安碑林慈爱医院侵害患者权益的行为,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维护医疗行业规范与患者合法权益。
今年 4 月 25 日,我爱人在小红书看到西安碑林慈爱医院的信息后进行咨询,随后被引导预约前往医院检查。经检查,院方告知疑似怀孕但未见孕囊。5 月 12 日,我爱人再次到院准备进行流产手术,术前检查时,医生称其患有阴道炎症,需先进行冲洗治疗;同时告知盆腔存在积液,要求使用三支单价 1500 元的药物,并进行 3800 元的盆腔积液治疗,声称不处理会引发感染。然而,当我事后发现所用药品实为美容药品并提出质疑时,治疗已全部完成。后续咨询公立三甲医院得知,盆腔积液通常可自行吸收,无需抽取治疗,阴道炎症使用普通栓剂即可治愈,根本无需接受上述高价且不必要的治疗。此次就医,我们共花费 16147.79 元,这些费用完全是因医院误导产生的 “冤枉钱”。
西安碑林慈爱医院的行为严重违反医疗规范与法律法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对特殊治疗需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明确同意。但该医院刻意隐瞒简单有效的治疗方式,夸大阴道炎症与盆腔积液的危害,诱导患者签署治疗同意书,严重侵犯患者知情权。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医务人员需向患者说明病情及替代医疗方案。西安碑林慈爱医院明知有更经济有效的治疗手段,却未予告知,直接安排高价治疗项目,剥夺了患者的自主选择权,涉嫌过度医疗。
基于上述事实,我提出以下诉求:
1.恳请监管部门对西安碑林慈爱医院展开全面彻查,核查医院监控记录及涉事医生执业资质,依法严惩违规医务人员;
2.要求西安碑林慈爱医院退还全部不合理医疗费用 16147.79 元,弥补我们的经济损失。
希望监管部门公正处理此事,还患者一个公道,保障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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