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2
涉及单位:云溪区自然资源局以及长岭街道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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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云溪区长岭街道洞庭社区9栋302的业主,我楼下202的业主违法进行阳光房的改造,将原有的阳光房加高,面积加大,把坡度去掉做成平顶,阳光房的高度已经超过了我们三楼楼板高度,导致下雨我们睡不着滴滴答答的,并且导致我们墙壁发霉,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于是我2024年10月份开始跟政府反馈,最后长岭街道陈主任给的走法律流程时间节点到2025年5月底最迟6月初,如果202业主不把加建的部分拆除,城管会进行强制拆除,我每一次都有录音,到了2025年6月初云溪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此事,仅仅只把加大的面积切除了60公分,对于高度和坡度完全没有动,也没有给我们任何交代,于是我打电话给长岭街道陈主任问情况,当初说的话不算数了,要我去找云溪区自然资源局,严重不作为,忽悠老百姓,还说要我去投诉,希望政府帮我做主,所有证据我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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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因您长期不在家,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父母见面,了解原因以及诉求,同时也将协调办理的情况跟您父母作出了解释。被反映对象也希望能和谐处理纠纷,希望您能见面协调处理。如您能见面,我局工作人员将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共同商议处理的措施。我们理解您因雨水渗漏产生的困扰,也重视您的合理诉求。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需要双方互谅互让,职能部门将全力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云溪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