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1
涉及单位: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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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黄桂香,住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棠溪人家北区2102#。6月4日,我投诉《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棠溪人家北区业主违建》近日,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回复我。针对该《回复》,我质疑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处理违建不作为、懒政怠政。
贵办于6月26日,从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及存在问题等三个方面回复我的投诉。
《回复》中看出,贵办对该投诉做了一定的努力,也表明了你们的为难之处。我认为尽管如此,贵办对违建行为应持“零”容忍的态度,投诉一处拆除一处。
《回复》里“存在问题”第2点称,“执法手段受限,强拆可能性低。”“业主拒不配合腾空房屋,执法人员无法入户实施强拆。”请问,世界上有违建业主配合执法部门拆违的案例吗?没有!何谓强拆,就是在行政执法部门在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后,如公告、限期整改通知等,违建业主拒不自拆者,对其进行拆除。
《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的是,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相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拆除。贵办《回复》中曲解《行政强制法》,表示依据该法第44条,"在当事人拒不配合情况下,强制拆除存在法律风险,可能引发激烈冲突,违背化解矛盾初衷"。《行改强制法》立法原则是用“强制”手段解决违法行为,贵办的解读怎么变成行政"温柔"法了呢?令人费解!
第3点称,“历史遗留问题加剧处置难度”,棠溪人家小区建成于2016年以前,因公建小区在早年前管理不明确,湖滨街道办自2022年才开始接手公建小区违建管理,早年已形成的类似改建普遍存在。”而2101户业主正是从2023年开始建设,持续建设到2025年5月,“违建”生涯达两年多,眼睁睁让其完全违建完毕,这一违建过程全程处于湖滨街道接手公建小区违建管理范围内。其次,我于2023年开始反映2101户业主违建,为什么直到2025年6月街道才联动各部门受理立案?
第4点称,“诉求与法规存在现实落差”称,“黄女士要求“永久杜绝隐私风险”,但现行法规仅能约束“既成违建”,无法限制“主观担忧”。这句话让人费解!请问贵办是如何约束“既成违建”?“既成违建”本身就是同意违建,“既成违建”是违法行为,必须拆除,怎就成“约束”呢?
综上所述,违法建设是城市发展的“毒瘤”,严重影响城市建设管理,贵办作为棠溪人家违建的一线监督和管理部门,理应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对违建行为“零”容忍!
希望各级职能主管部门能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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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网友反映的棠溪人家违建问题,经湖滨街道与南湖新区综合执法支队、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对接并现场核查,初步确认棠溪人家2101户与棠溪人家2102户均存在部分违建行为,湖滨街道联合区综合执法支队分别于2024年3月3日、7月5日、7月9日对棠溪人家2101户进行过3次现场处置,已整改降低墙体高度、封闭落地门窗。2024年起对两户违建行为进行不动产登记限制,整改完成前禁止产权变更、抵押。
目前,网友反映的问题已于2025年6月由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受理立案,并于6月5日、6日分别与两户开展问话笔录,进一步核查违建情况,后段,针对上述两户违建问题,将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置,湖滨街道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定期向当事人通报进展情况。
湖滨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