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7
涉及单位:苏仙环卫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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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我是曹家坪路段的居民,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在四完小学校门口右侧的市政公共垃圾桶合规投放生活垃圾时,遭到一名环卫工(男)的无理阻拦,认为我不应该把垃圾投放他这个垃圾桶里面,态度恶劣,蛮横无理,并发生口角,意思是要求我把垃圾投放在下面城管执法岗亭门口这个垃圾桶里面,是谁给他的权利垃圾投放还要规定丢哪里,难不成以后把垃圾都丢垃圾站去?
事实经过:
1.我因开车出行方向顺路,将垃圾投入四完小门口的垃圾桶,该工人突然出现,强行要求我必须去下面城管执法岗亭门口的垃圾桶投放,不允许我丢这里,并手持扫把指人(具体言辞,如:“这里不准丢!”“就是不准丢这里”等);
2.该垃圾桶为市政统一设置,无任何“仅限特定人群使用”的标识;
3.不能丢垃圾这个垃圾车就别摆这里,垃圾桶里不丢垃圾丢什么,干不了这个工作就别干!
投诉依据:
1.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8条,公共垃圾桶不得拒绝市民合规投放;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按时清扫保洁、清运垃圾,不得拒绝应当清运的垃圾。
3.该工人行为涉嫌滥用职权、违背公共服务宗旨,且态度恶劣,影响政府形象。
诉求:
1.对涉事环卫工停职培训或调离该区域,不适合在学校旁边工作,大人都被如此针对,难不成学校孩子投放垃圾还要被呵斥让丢学校里面去,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
2.在该区域垃圾桶张贴“市政设施,欢迎使用”的官方标识,杜绝私自设限;
3.如有明文规定,环卫工能私自设限该区域垃圾桶只允许部分范围内的居民投放,请张贴出示相关政府文件。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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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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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区环卫中心已对该保洁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以及扣款处理,并要求保洁员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对待群众态度要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郴州市苏仙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