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4
涉及单位:湘阴县静河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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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静河镇爱民村村民朱朋义家老房子已有39年,为什么哑河旁老房子拆了不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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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六条防洪、防涝的堤防、间堤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30至50米(经过城镇的堤段不得少于10米)为管理范围。保护范围视堤防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划定。
关于文中反映的问题,老宅在大堤背水坡身(属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房屋,这将严重危害堤防安全,属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建设的范围。
特此回复。
湘阴县静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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