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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为逃责出伪证行为可耻

时间:2015-06-25

涉及单位: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

从一起火灾案判决看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2012年7月某天,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接到用户维修电话后,派出员工王见军去维修,由于王见军非有证电工,不懂业务,收取200块修理费用后结果未装空气开关就说搞好了,一个月后的8月9日夜因线路无保护措施最终酿成祸事,损失达28万多元。这起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维修员不懂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作为电力公司明知王见军无电工证,还安排上岗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为其承担一切责任。我多次找其公司负责人都置之不理。无奈只好起诉到法院。为逃避责任,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采取及为可耻手段与宜章县能源和电力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吴XX伪造假证,欺骗法庭。吴XX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职掌握的权力,于党纪国法而不顾,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藐视法律。正是有这张盖着大红公章的证明,才导致整个案件完全颠覆,判决结果完全错误。正是有了这张大红印章证明,才使我三年来,放弃一切事业,历尽艰辛奔波在维权路上。正是有了这张大红印章证明,法院才会错误裁定,才会有不支持诉讼而败诉的结果。正是有了这张大红印章证明,王见军司机的身份才会一夜变成有证合法电工。法制社会,依法治国的今天,是谁给了它这么大的权力?社会还有没有公信度?法律还有不有尊严?且不说它公然挑战法律,但至少它是对法律的亵渎。要追责到底!它给我造成了无论是经济还是精神上都是巨大的损失,给我的人生及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假象终究遮盖不了真实,希望人民法院查明真相,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相信党和政府能还我一个公平。

郴电国际,郴州的电老虎。与它们打官司如鸡蛋碰石头。郴州人民养肥了它们,它们才有雄厚的腐败基金作基础,有一群没肝没肺的律师团队为他们出谋划策,因为它们是一个利益群体,彼此之间相互依赖,如果谁动了它们的利益蛋糕,它们就会像一群恶狼一样群起而攻之。难怪他们口出狂言,你跟我们搞,等于在跟电搞。我就偏偏不信这个邪!我要对郴电国际说赔我损失 ! 我要对人民法官说 还我公道!我要对有正义的检察官说找回正义!我要对新闻媒体说,请听听老百的呼声!我要对全郴州人民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我的声音不足以让天崩地裂,江河咆哮,却足可让有良知的人们内心震撼!是啊,老百姓的呼声只不过是对社会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一一公平和正义的呼吁。试想如果法律连老百姓都保护不了,老百姓凭什么去信仰法律,去遵守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社会里决不允许执法部门知法犯法、执法违法!!!

反腐败,求公平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相信明天必定是美好的,为了明天,我们必须要坚持到底!

此致

再诉人湖南宜章郭小阳

2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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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章县经信局 2015-07-22 18:12:41

      网友郭小阳同志:

      我局注意到您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的投诉贴——《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为逃责出伪证行为可耻》,内容涉及我局下属机构电力行政执法大队,认为该队出具的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员工王某持有电工作业证的《证明》是假证,欺骗法庭,致使您诉讼败诉。对此,我局非常重视,指派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核实,您诉讼案件“(2014)宜民一初字”中,案件判决书内容中并没有将该队出具的《证明》作为证据认定,也没有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任何影响。经查,该《证明》是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提出其工作人员王某证件遗失而要求该队出具的;出具《证明》人员为该队办公室工作人员,并不是该队副大队长,工作人员仔细核实了发证时间和证件号码,证明的内容经我局核实,对持证人发证时间:“2012年9月发证”,证号:“152312-345851”,该此内容均准确无误,但《证明》中对持证人的考试时间:“2012年7月8日”存在误差,实为“2012年8月23日”。根据法律规定,对持证人具有从事特种工作的资格认定应当以发证日期为准,考试日期不能作为具有相应资格的取得时间。

      虽然该证明中存在考试日期错误的问题,但不会对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产生实质影响,从国家机关对工作的严谨性要求而言,该错误不应存在,我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回复,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华声在线郴州分站 2015-06-25 16:06:05

      网友你好:

      近期多次收到你的投诉,本站已派员前往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目前正处于调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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