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7
涉及单位:公安局及汨罗市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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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7
涉及单位:公安局及汨罗市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您好,本人吴苑菱,女,36岁,
香港公民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H04204279 03
姐姐吴佩恩 女 43岁
香港公民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H00846160 02
本人名下建设银行
卡号:(6217003090020264760)账户
2024年12月17日,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贵局司法扣划人民币$38219.6元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2024)湘0681执2184号之七扣划
附言为“外部欺诈管理平台,操作员号25905669”
另冻结馀额$12936.4 直到现在还未解冻
汨罗市公安局,汨公(治)冻财字(2024)0784号冻结
本人为合法公民,此账号为普通个人银行账户,从未收到过所谓外部欺诈汇款。
账户内只有本人亲姐姐「吴佩恩」
以个人建设银行账户转账
到本人建设银行账户
姐姐亦没有收到参与任何外部欺诈汇款,都是工资收入所得
亦只正当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滙款转账
从没经过第三者账户
现附上两个建设银行流水账
支付宝转账流水 (NG PUI YAN)
同为本人姐姐吴佩恩 之香港粤语拼音
是同一人
究竟是何原因,被司法划扣及冻结存款
非常希望贵局彻底查明了解 以及儘快解冻账户及退回划扣金额
非常感谢!
由于本人及姐姐不在国内
恐怕接收电话沟通或是无法联络得上
以下留下多种联络方式
希望收到贵司回复及给予处理方法 谢谢
电邮:13143829533@163.com
手机:1314382****
香港手机:852-92085253
2025.3.27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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