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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余粮堡镇政府

时间:2025-02-16

涉及单位:余粮堡镇政府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

余粮堡镇政府把余粮堡林业站原酒厂院落在2004年承包给石成玉期限40年,并且收了四十年承包费,石成玉2017年转包倪加栋,2044年并且有第三方签字同意的,余粮堡政府张云坤在合同没有履行完的情况下通过民事诉讼起诉我和石成玉,起诉合同无效,限期搬离,诉讼费由我们承担,法院判决结果:合同无效,其他不予支持,2024年12月10日余粮堡镇政府又以行政行为强行拆除我承包的用于搞养殖的院落,余粮堡镇原酒厂院落,并且公安局人员强行把我和家人带到公安局,在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强行把养殖的牛羊拉走,现在也不知去向,强行通过公安局人员把我和家人带离家。现在我和家人无家可归,并且余粮堡镇政府不予安置,余粮堡镇政府镇长张云坤失信于民,没到期的合同中途返悔,同时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又通过行政行为强行抢回,不考虑实际情况明知道百姓无家可归又不予安置,讨要说法镇长张云坤说纠正上任领导的错误,但是现在的后果却由我们百姓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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