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3
涉及单位: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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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被KTV营销在芦淞区天域KTV说的是唱歌三小时酒水包厢等一切包干是1800元,结果消费了4000多元,并且KTV工作人员对我解释说那个营销不是他们工作人员,那他们只提供服务,他们自己也说了在他们那里消费,唱歌三小时必须是按四小时收费并且是按人头收费,喊他们开具相关票KTV不能开具票据,事后通过12345反映到了芦淞区文体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局说是消费问题让我找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是他们只监督商家有没有在店里明码标价,我这个是在网上谈的价格,不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而且两个部门建议我去法院诉讼,而且相关部门并没有主动找我要相关证据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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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天域KTV虚假宣传消费”的投诉已经收悉,我局在接到市长热线转来的相关工单后,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处理工作,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0月8日接到工单后,我局迅速行动。10月9日,我局工作人员致电天域KTV,然而接线人员告知此为售票热线,无法处理线下事宜,且未能提供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10月10日,我局工作人员前往天域KTV实地走访。当时天域酒店大堂昏暗,中间电梯停运,现场竟无一人。工作人员在原地耐心等待了约一小时,才有幸碰到天域酒店负责人。我局工作人员当即向其详细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安排投诉人与该负责人进行通话。通话结束后,当我局工作人员向其索要天域KTV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跟进时,该负责人表示自己目前也没有,需去查询,且承诺会让天域KTV负责人与投诉人取得联系。
10月12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致电该酒店负责人询问进展,其表示双方已经联系过了。但随后我局致电投诉人了解情况时,投诉人表示并未接到相关电话。鉴于此情况,考虑到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亟待维护,我局遂向投诉人提议可通过法律途径来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我局始终秉持着积极处理、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协调解决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并非如投诉人所误解的互相推诿责任。后续我局也会持续关注此类事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场所的监管,尽力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芦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