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4
涉及单位:湘阴县交警队一中队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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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4
涉及单位:湘阴县交警队一中队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1.宣传牌懒得更新: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在2022年4月1日开始改为扣9分,但是该中队办公室墙上的宣传牌仍然是扣6分。两年半过去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却一直没有更新。2.执法懒得亮证。我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在湘阴县嵩涛路驾驶众泰新能源车未悬挂牌照被该中队查处,彭志超等三名民辅警在没有亮警官证的情况下就进行执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这三位交警对我开具罚单处罚时候就懒得出奇,不出示警官证,直接敲驾驶室玻璃窗要我下来,他们似乎可以不需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不接受社会监督,骨子里特权思想严重得很。他们不亮证,是不是李鬼在执法呢?3.懒得打通数据堵点:彭志超现场开具罚单之后,我不能通过12122平台缴纳罚款,只能自己走到江东路那个处罚中心柜台交钱。4.彭志超等执法时不是和颜悦色,而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语气带火药味,好像我欠了他的债似的。在我这个已经快60的纳税人面前,难道不能态度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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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4年11月13日,一中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中队长彭志超带领两名辅警在嵩焘路红绿灯路段执勤时,发现一台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红色众泰牌电动车,遂将其指挥至路边例行检查,经核查该车于2018年03月06日已进行注册登记,车牌号为湘FAC261后。驾驶人从车辆后坐找出该车牌号,并承认未及时悬挂该车辆有效号牌。执勤民辅警将驾驶人和机动车带至交警一中队做进一步处理,可驾驶人不配合,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段后,再三要求说要打电话找关系找熟人,让执勤民警对其做警告处罚或免于处罚。
最后,一中队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驾驶人系外地人员来湘阴探亲,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当场悬挂号牌并消除违法行为后,才将其放行。
2022年,一中队处罚收费岗归口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办公,中队没有及时将处罚代码宣传栏拆除。归口办公后,执勤民警开具的现场强制措施凭证,需当事人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进行缴纳处理。目前,大队已责令一中队拆除处罚代码宣传牌,并指派分管联点总支委员张胜兵就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以及执法态度等问题,组织一中队民辅警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整个执勤执法过程中,一中队执勤民辅警、规范着装、文明执法,并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
湘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