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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生命安全事故,醴陵石亭居委会拒绝履行法律责任

时间:2024-10-24

涉及单位:石亭居委会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

本人是受害人罗自力的女儿,我爸于2022/12/25日在指挥石亭居委会国土复垦作业过程中,不幸被挖机撞死当场身亡,因经过5次协商赔偿无果,走法律诉讼途径进行维权,如今株洲中院于2023年10月19日判决书生效,依法判定石亭居委会应当承担罗自力死亡案件30%责任,但是我与居委会长达一年零10个月的的沟通过程中,石亭居委会拒绝履行赔付责任,我爸生前获奖无数,起早贪黑,用生命来践行党的使命,如今作为受害者,还被迫承担40%的不公平责任,天理不容,挖机肇事者还仅仅只承担30%的责任,现居委会30%的责任也拒绝履行!我于2024/7/6日在此发表诉求,请求上级部门领导介入协调!醴陵市石亭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6日,在醴陵官网回复“镇党委政府将密切关注相关事宜,积极协调,督促石亭社区依法依规处理好后续事宜。”今天2024年10月23日,3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此事仍未没有任何回复,甚至反而石亭居委会不停的提供某些虚假证据来阻止赔付我爸的生命赔偿款,简直欺人太甚,欺压百姓,我上有80多岁的爷爷奶奶,多次前往居委会,无人搭理无视对待,请问老百姓无权无势无背景,就不能去追求合理正当的权益了吗,就不能去讨要一个公道吗?为什么普通老百姓追求正当的合理合法权益就这么难??这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综上所述: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及时核查督办落实,让我们普通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万分感谢[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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