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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浩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4-09-12

涉及单位:湖南浩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桃源食品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

举报信举报人:李杏茹被举报对象:湖南浩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周伟初、彭铸、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15610851050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育新花园北里诉求:1、请求依法追究湖南浩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周伟初、彭铸等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其返还受害者资金。2、请求依法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局渎职失职的行为。事实与理由:我是一群普通群众,目前在北京帮女儿看孩子,无工作无退休金,怀揣着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信任的态度,郑重向桃源县委县政府实名举报湖南浩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打着政府委派的公职人员、扶贫助农、数字经济的旗号进行诈骗,举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渎职、失职的违法违纪问题,为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我们将尽最大能力提供详细情况,并承诺事件所述内容均基于事实描述。从2024年2月15日开始,湖南浩喆农业科技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伟初、运营总监彭铸的紫林农紫苏精华数字平台,打着数字经济、扶贫助农、政府扶持的幌子,让我们300多个会员在紫林农紫苏精华数字平台上,进行进货卖货但是不提货的交易,并告知我们每笔支付货款是在会员之间流动,非常安全,然后每笔交易有1.2%的利润,单笔交易金额在996-100000元不等,利润达到996元就可以从首页进货卖出后进行提现,每一笔交易都会扣除相应比例的积分25%至45%不等,购买浩喆公司的产品会赠送相应的积分,有积分才能在这个平台上进行交易卖货,期间累计收益达到一定数目会有质押金,这种模式是发展会员分层制,店长、副店长、管家、会员,上级会引导你要不断的发展新人,每发展一个新人进货,会有发展新人的直推的奖励,管家有会员购买积分产品的8%的提成,我们所有会员购买浩喆公司的紫苏油每瓶1180元,同时赠送相应的1180积分,我们会员转账都是一级一级的转账给店长何艳方,彭铸口述告知我们店长何艳方将60%的资金转给公司,何艳方则落入口袋40%。店长每周都会给副店、管家根据完成任务的程度发周奖金,新入会员每天进场早上7:00进货,VIP会员10:15开场,普通会员10:35开场进货卖货,每天一般在几十秒之内就会卖空,如果当天不进货,资金会在24小时内回本。在崩盘之前,为了让会员更加相信公司的实力,公司于8月14日组织一百多会员去越南旅游,期间公司搞活动各种提高抢购额度,刚开始抢购额度只有2万,慢慢提高抢购额度4万到15万不等,一直引诱会员加大资金投入,然后进行收割,并且引诱会员在越南大量购物,单个会员几千到几万不等越南劣质商品。8月27日上午开场进货后,结果平台上所有货物没有卖出,然后店长就宣布停止交易,等待公司方案,结果公司给出的方案条件太苛刻,会员们都不同意,公司也不协商就都不管了,现在平台不能交易,300多会员大概有一千多万的进货资金在平台上扣押拿不回来,目前我自己的被压资金五个号共161.352元,我们到桃源县的11人加上各自亲属在平台上被扣留的金额是1064273元,诉求是将被扣留资金归还我们。被骗后,我们11人于2024年9月3日赶到桃源县进行举报湖南浩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我们钱财,9月4日早上我们到桃源县漳江派出所报警,该所指引我们到县公安局经济侦察科提供有效证据,并且告知我们找侦查科工作人员黄警官,但是在侦察科登记完成个人信息以及被骗金额后,没有让我们提供任何被骗资料就让我们走了,因为没有给任何回执单和消息,接着我们就自行到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浩喆公司生产的紫苏油是三无产品,同时产品夸大宣传等问题,漳江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告知我们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立案,告诉我们可以找他们去问问,于是我们又驱车前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当时已经是中午11点,并且根据指引知道了负责此案件的刘涛刘队长,在简单叙述我们的遭遇以后,刘队长当即表示他了解这个公司和这个情况,并告知在我们前面已有人报案,且已经立案,同时上面领导也很重视,宣称县委书记和县长都了解这个事情,并且指示要严查、严办,然后建议我们可以到公司协商解决,并宣称县公安局局长与相关部门领导都在公司,正在与公司领导人商议此事情,让我们也过去听一听,于是我们马上赶往湖南浩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喆公司),我们根据导航到达浩喆公司以后,并没有发现任何政府人员在公司,也没有公司负责人在公司,更没有刘队长所谓的会议,中午公司一个工作人员看见我们来了,打电话给公司运营总监彭铸,(我们没有两位负责人的电话,因为我们店铺与公司业务对接都是由店长何艳方对接公司)我们赶到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周伟初等人没谈拢,说一切交由公安及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商量无果后下午我们一行人又到信访办去投诉,投诉的主要内容是为什么我们到湖南报案?我们的行踪公司会那么清晰?来了几个人都了如指掌,桃源县的行政部门是不是对企业违法的情况下有保护伞的嫌疑,这有待相关部门查实。下午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建议我们继续找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刘队长处理,第二天上午我们到市场管理局找到刘涛刘队长,刘队长明确告知我们在2024年7月4号由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那边有人报案,案件与我们相同且已立案,于是当天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录口供及提供公司违法行为的资料。然后刘队长9月5日答应我们9月6日上午约谈公司领导负责人周伟初、彭铸进行谈判等相关事宜,6日晚,我们联系刘队长,说约谈时间改为9月8日,期间我们联系刘队长多次无果,9月9日早上我们又去找刘队长,咨询事情进展情况,告知我们8日下午已和周伟初、彭铸进行了谈判,说可以商量,他们并没有对此事进行推托,一直在商量解决方案。于是我们让刘队长约周伟初、彭铸和我们一起进行谈判商量,告诉我们9日下午去公司约谈,但是没有约定具体时间,我们于9日下午跑去公司,告知我们周伟初、彭铸已经8日就已经出差,刘队长一而再再而三对我们进行欺骗。为什么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4号就已立案,并且冻结了该公司账户,而公司却依然在正常的运营及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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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1 15:26:27

    网友:
    近期,我局收到网友关于湖南浩喆农业科技公司(简称“浩喆公司”)与湖南硒湘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硒湘紫公司”)涉嫌诈骗的广泛关注。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并展开调查。
    根据有关移送函及群众举报,我局依法依规对硒湘紫公司展开立案调查。经查明,浩喆公司与硒湘紫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供应协议,授权硒湘紫公司对其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硒湘紫公司为推广销售产品,建立了“紫林农商城”平台,并在此平台上实施了传销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已调查终结。
    调查期间,我局秉持公开、透明、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程序开展工作。鉴于网络传销活动的特点,我局及时责令硒湘紫公司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停止传销活动,并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桃市监案字〔2024〕65号)。同时,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我局多次约谈硒湘紫公司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在此,我局呼吁广大网友保持警惕,注意甄别信息真伪,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特别提醒:网络传销往往打着新业态、新模式的旗号,线上线下相结合,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隐蔽性。请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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