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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城管聘社会人员无证执法,车停围墙下几次乱抄牌,请明查,免罚款

时间:2024-08-31

涉及单位:邵阳市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投诉邵阳市大祥区城管聘请社会人员无证执法,车停围墙下几次被抄牌,车停围墙边,既没有占任何马路,也没有占人行道,于4月14日08时19分,4月15日08时34分,4月18日08时21分,4月18日09时26分,4月18日09时45分,4月25日08时03分,4月26日07时44分,同一天,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不停的抄牌,期间有几次本人已经挪车。本人投诉大祥区城管负责人黄东齐乱执法,理由入下:1,执法人员为外聘人员,本人问过,没有任何工作证。2.车没有占道,停滞区域为围墙和非马路上(图片附后)。3.交警部门(0739-5276122)回复这些区域没有禁停标志。4.根据交通相关法规,连需3天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不能连续抄牌处罚,需电话通知当事人。所以大祥城管这种行为到底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还是扩宽征收罚款渠道,不得而知。本人多次向12345反映,交警部门反映该区域不违章,但城管一直没回复,直到一个月后黄负责人才回复了一个电话,说:没过多的解释,就这样,不服就上诉。这就是老百姓心中的城管,请明查,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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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9-06 15:38:38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知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局交通执法协管员是根据邵阳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发的《邵阳市区车辆违停处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条件招录进来,从事人行道车辆违停执法辅助事务,路段上都有具有行政执法资质人员带队,合法合规合理履行自己的职责,所抄牌车辆必须经大祥区城管局处罚中心一审与大祥交警大队二审,才最终决定是否处罚,所罚款项是进入财政统筹的,这是一项政府工作,不是大祥区城管局在“广开增收渠道”。
    2、工作人员在车辆规范停车执法过程中发现机动车白色越野(粤B6CS50)多次停在马蹄路上的人行道上,并未按要求停在停车泊位上影响交通秩序及行人通行,从现场照片显示及现场核对,这是属实的。根据《道路安全法》向粤B6CS50车主处罚三次(4月15日、4月18日、4月25日)。
    3、马蹄路是严管路段(禁停标示附后),并不是“这些区域没有禁停标志”。
    4、执法人员抄牌后会有15分钟短信提醒,车主只要在规定时间将车驶离并不会产生罚款,粤B6CS50车主4月14日8时19分收到违停短信后15分钟内已将车驶离,当天并没有产生罚款。收到短信提醒,车主已然知道该路段人行道不可违规停车,在4月15日车主又将车辆违停该位置产生了罚款,从处罚的时间看,并不是市民所说的“同一天,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不停的抄牌”,请车主今后将车辆停入停车位。
    5、您曾多次投诉,执法人员分别于4月28日、5月6日、5月9日、5月22日、6月13日向您作出书面回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除非是按规定施划的泊车位。机动车停在人行道上影响行人正常通行,请将您的爱车停在泊车位上。黄东奇同志是我局路段交通整治执法人员,5月30日下午由黄东奇同志根据工作需要正常电话回访,解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人员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若对处罚存在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大祥区城管局政策法规股联系。


    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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