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2
涉及单位:蓝山县人民政府、蓝山县交通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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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2
涉及单位:蓝山县人民政府、蓝山县交通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事件发生在2024年3月至今为止还在陆陆续续的施工。事件起因为,蓝山县政府修路强占农民的农田和林地,而且明确不给予补偿。
事件地点在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所城镇高良头村,发生路段为高良头村至蓝山谷路段。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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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经项目建设指挥部和所城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所城镇至湘江源公路项目基本概况
蓝山县所城镇至湘江源公路是湖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农村公路,是为实现三级以上公路“乡乡通”,构建覆盖广泛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改善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恢复公路交通服务功能,提升公路交通运输能力,削减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辖区重大公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目标的公路改建工程。本项目起点位于所城镇高良头村接现状湘九公路,路线先自东向西,后由北向南沿乡道布线,路线途经高良头村、高源村、坪源村、湘江源乡、桐村、联村等,终点位于联村接现状 S347(湘九路一期)公路,公路全长18.643Km。
目前正在实施的A标段工程起点位于高良头村,终点位于坪源村,沿线主要途经高良头村、高源村、坪源村等建制村。A标段全长6.58km,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采用30Km/h,设计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项目建设单位为蓝山县湘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忆通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天惠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映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情况
蓝山县所城镇至湘江源公路为省“十四五”交通运输规划的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计划18.643公里,根据《湖南省“十四五”交通建设、养护投资政策》,乡镇通三级公路标准补助为240万/公里,因此本项目国省补助为4474万元(建安费);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预算,蓝山县所城镇至湘江源公路建安费约9200万元,此外项目植被恢复费、监理费、设计费、青苗补偿费、水保环保手续费等需约700万元。因此,除去国省补助资金4474万元,还需县财政配套建设资金约5426万元。
本项目作为我县重要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县财政压力极大的情况下,依然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要求参建各方大干快上,克服各种困难,早日建设好蓝山县所城镇至湘江源公路,造福当地群众。县委县政府要求蓝山县所城镇至湘江源公路A标段在9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并通车,现工期只剩3个月,工期紧、任务重。
三、关于补偿标准的问题
在收到你们反映的问题后,项目指挥部咨询了周边道县、宁远、江华、东安、祁阳、新田、双牌七个县区同类公路征地补偿问题,情况如下:道县对通乡镇三级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在原路面上加宽的,只补偿了经济作物、水田、耕地,未采用原路面,新建的按照补偿办法进行了补偿;祁阳、双牌、新田从上级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了部分补偿资金,本级财政未负担;宁远、江华、东安三地暂未执行补偿政策。同时,鉴于前期我县乡道路新建和提质改造项目均未实施征地补偿政策,结合当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力异常紧张的情况,确实难以负担征地补偿资金,仅能尽最大的财力给予一定的青苗补偿费,征地问题按照湘政办发〔2023〕39号提出的“鼓励村委会、村民小组集体研究调整处理”的原则,通过调整用地等方式,大力宣传解释,做好征地工作。
项目建设指挥部和镇政府多次召开村组及村民会议,宣传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并把相关文件送达乡镇村及组长,组织村组干部及林业站工作人员现场测量公路建设占用土地,公示了各户的用地面积和地类。请大家支持该项目建设,理解政府“修一条路,造福一方百姓”的宗旨目标,早日将该公路建设完成。
感谢您对所城镇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46—2111048咨询或直接到所城镇人民政府反映。
所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