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0
涉及单位:民政 城管 环保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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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0
涉及单位:民政 城管 环保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现有邵阳市双清区爱莲街道爱莲池社区组织人员在我小区围墙边,修建用于作为殡葬行为的钢结构棚,也有社区干部振振有辞地承认,该处将用做丧葬场所收取费用:本地居民租用2000元一次,外地户口租用3000元一次。社区未有通过任何形式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反而当众嚣张声称:小区住户户口不在该社区,无权对该行为提出异议,不可能拆除该设施!此话说明该社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不了解和漠视,也说明社区工作人员对民意的漠视。
该行为违反以下规定,请相关部门彻查并拆除该设施。
1、违章建筑:该搭建钢架棚行为未取得住建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应为违规建筑,且该钢架棚与小区围墙相连,该建设方无建设资质,质量也难以保证,一旦发生任何事故,对小区内人员均有可能造成伤害,长沙违建设施垮塌事故造成的危害教训还历历在目,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社区人员在明知违建的情况下,仍旧要求建设,漠视法律法规简直令人痛心。
2、违法行为:根据《邵阳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城区内的丧事活动应当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规定的丧事活动场所举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殡仪活动。爱莲池社区不仅没有引导当地安置地居民去往规定丧事活动场所进行丧事活动,反而违规建设丧事活动场所,该场所未在民政部门取得审批或经营许可,爱莲池社区人员甚至放话违建也要建设,并且违规收取费用,性质极为恶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小区作为公共场所,设置灵堂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4、无视公序良俗:目前邵阳市正处于创国家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根据邵阳市全面整顿殡葬秩序工作要求,禁止在城区大街小巷、居民小区或公共场所搭建灵棚治丧。爱莲街道及爱莲池社区不仅不响应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反而逆势而行,该行为严重损害邵阳市创文工作,也影响群众对创文工作考核过程中的评价。
5、严重污染环境:建设该区域的噪声超标。该区域距离小区过近,一旦运行,噪声将远超二类区域要求的夜间50分贝以下要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殡仪场所应取得环保部门审批,据了解,该场所未办理手续。
6、建设该场所,
鉴于上述原因,我小区全体居民请求区委区政府立即组织城管、住建、民政、爱莲街道等部门,立即对该违规建筑予以拆除,不得在此处建设殡葬场所。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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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爱莲街道收到您对爱莲池社区搭建钢结构棚的反映,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叫停钢结构棚施工,并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限期爱莲池社区于十个工作日对钢结构棚依法依规拆除。爱莲街道将持续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势头,对各类违规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坚决予以拆除。
双清区爱莲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我社区收到您关于爱莲池社区在居民区里搭建钢结构棚的反映,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爱莲池社区属于农转非社区,2017年区划调整改为社区。因城市规划建设和项目建设等需要,爱莲池社区大约90%的土地已经被征用。根据社区近三年死亡人口统计,社区每年死亡人数大约15人。安置地及未征拆区域的社区居民办丧事无地可摆,社区居民多次建议社区搭建一处临时丧事活动场所。2024年2月2日,根据社区居委会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原则,社区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并通过在社区老村部东侧空坪(该地属于社区留置地)搭建一处临时丧事活动场所的决议。此举既解决了社区居民办丧事无地可摆的需求,又将社区办丧事集中在一处,有效解决居民在邵阳大道及小区旁人行道路上搭建灵棚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
二、钢结构棚为社区无偿提供本辖区居民使用,不对外营业,不存在本地居民租用2000元一次、外地户口租用3000元一次违规收费的情况,使用方仅需承担使用期间产生100-200元/天的水、电、卫生处理费用。此外,钢结构棚南侧未与大汉爱莲公馆小区围墙直接相连,不会影响围墙内爱莲公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三、社区严格规范管理钢结构棚的使用,加强对环境环保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使用方遵守社会公德,将噪音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不造成噪音扰民等情况发生,避免影响社区居民正常的生活。
尊敬的网友,您好!我社区收到您关于爱莲池社区在居民区里搭建钢结构棚的反映,现将情况反馈如下:1、爱莲池社区属于农转非社区,2017年区划调整改为社区。因城市规划建设和项目建设等需要,爱莲池社区大约90%的土地已经被征用。根据社区近三年死亡人口统计,社区每年死亡人数大约15人。根据邵阳市创文办关于禁止在城区大街小巷搭建灵棚治丧的要求,除安置地及未征拆区域的社区居民办丧事无地可摆,社区居民多次建议社区搭建一处临时丧事活动场所。2024年2月2日,根据社区居委会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原则,社区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并通过在社区老村部东侧空坪(该地属于社区留置地)搭建一处临时丧事活动场所的决议。此举既解决了社区居民办丧事无地可摆的需求,又将社区办丧事集中在一处,有效解决居民在邵阳大道及小区旁人行道路上搭建灵棚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2、钢结构棚为社区无偿提供本辖区居民使用,不对外营业,不存在本地居民租用2000元一次、外地户口租用3000元一次违规收费的情况,使用方仅需承担使用期间产生100-200元/天的水、电、卫生处理费用。此外,钢结构棚南侧未与大汉爱莲公馆小区围墙直接相连,不会影响围墙内爱莲公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3、社区严格规范管理钢结构棚的使用,加强对环境环保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使用方遵守社会公德,将噪音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不造成噪音扰民等情况发生,避免影响社区居民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