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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花田谱花猪肉拌粉,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面没有保健食品制售

时间:2024-08-09

涉及单位: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尊敬的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

谨此向您反映一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案件。

据我所知,位于绥宁县的花田谱花猪肉拌粉店在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并未标注具有保健食品制售的资质。然而,该店却在公开销售标有“保健食品”标识的产品。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我恳请您能立即介入调查此事,并对该店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

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若涉案保健食品货值不足1万元,则处以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若货值超过1万元,则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我建议您将此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教育,以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感谢您的关注与处理。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食品安全监督员

[日期]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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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2****6227 2024-08-16 18:12:25

    尊敬的市民:
    我局于2024年8月9日收悉市民投诉绥宁县花田谱餐饮店未经许可销售保健食品(红牛)的投诉,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4日9时50分前往位于绥宁县长铺镇沿河东路41号的绥宁县花田谱餐饮店核实情况。
    二、经核查,该店经营场所和所经营的美团平台均未发现市民所投诉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在美团平台已下架的商品中也未发现该商品。
    综上,该店不存在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和维护。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对我局的信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切实守护好全县的食品安全底线。也欢迎您共同参与。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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