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8
涉及单位: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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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8
涉及单位: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绥宁县利民超市,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412号汽车南站旁,没有资质售卖预包装食品,而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瓶装酒被归类为预包装食品,厂家生产的散装酒则被视为散装食品。因此,
食品安全监督员
2024-08-08 17:25:44
免费咨询
一、法规层面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的资质,必须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没有列出预包装食品,那么就意味着该经营者不具备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资格。
二、法律解释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安全。预包装食品作为已经包装好的食品,理论上应该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然而,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没有列出预包装食品,那么就存在该经营者可能无法确保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的问题。
三、案例分析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没有列出预包装食品,但是实际上销售了预包装食品,那么该行为就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违法销售食品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因此,为了避免风险,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列出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结论:
综上所述,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没有列出预包装食品,那么就不能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损失。要求水泥县市场监督局进行严查,你们你们不是说进行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并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要求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执法,公开执法照片或视频,然后下次进行日常检查时候,并邀请举报人,一起
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检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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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市民:
您好!您对绥宁县“利民超市”(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412号汽车南站旁)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没有列出预包装食品,却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举报,本局已收悉,并且高度重视,现将本局查明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于8月9日16:36分到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412号核实调查,发现该地址店铺店面招牌为“舒心家纺”,售卖产品为床上用品,在周围并未发现利民超市。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和维护。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对我局的信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切实守护好全县的食品安全底线。也欢迎您共同参与。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