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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邵东泰丰城开发商以及物业,邵东住建局视而不见,无作为

时间:2024-08-07

涉及单位:邵东住建局,邵东国润实业有限公司,邵东贵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本人于2022年出购买了由邵东国润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邵东泰丰城小区,原定于2024.6.11交房,在没有任何延期通知,以及正式的交付通知的情况下,拖到2024.7.1才交房,但交房时存在诸多问题(1.交房时没有竣工备案验收表,2.没买车位的业主不让通过地下车库运送装修材料,就无法装修,逼迫购买车位,3.大量入户门没有安装,4.地下车库无法正常使用,买了车位没合同没发票,地下车库漏水,5.买房时宣传的配套:游泳池,健身房,幼儿园等不齐全,6.7月份两次暴雨许多业主家漏水,7.入驻的物业和合同上的物业不是一家,8.物业要求2024.7.1开始缴纳全额物业费,但物业的服务完全达不到所收取的1.5一平方对于的三级标准:卫生多处没有打扫,门禁都是摆设,没有公示栏,没有健全的管理办法,工作日下午三点物业都没人在,9.要求他们开房屋全款发票时,开了一张零税点的发票糊弄业主,并表示如果掉了后果自负,需要补税.。。。。),因此多次向邵东住建局进行投诉(所有的投诉内容和住建局的回复可见上传的图片),但邵东住建局的回复总是避重就轻,对于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对于一些问题视而不见,没有看见想帮助业主处理问题的态度,反而一直在帮开发商开脱。至今仍有以下问题没有解决,住建局回复极其的敷衍和不专业。

首先有一个很大的疑问,我在邵东市政府官网的市长信箱平台所有的信件都选择的公开,但没有一封可以查到!!!

第一,关于泰丰城施工单位资质的问题,我投诉了泰丰城施工单位“贵州环策建设有限公司邵东分公司”只有二级资质,不具备承建泰丰城52万平方米小区的资格。但邵东住建局的回答实在显得过于业余,难道邵东住建局的领导,工作人员还不如一个普通老百姓熟悉房地产方面的政策吗?根据2016-10-1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中“将1.4.2二级资质(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修改为“1.4.2二级资质(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泰丰城项目面积为52万平方米,但施工方只有二级资质,存在巨大违规,为何住建局对我多次提出这个问题视而不见!最近一次给我的答复中虽然回答了,却如此业余?连最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都不知道?

第二,我反映邵东泰丰城物业收钱但不做事,邵东住建局回复我“泰豐城小区物业属于前期物业,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由发改委批复为准”。我不懂这是何意?我需要的是解决物业不作为的问题,不知贵单位如此回复我是想表达什么?另外根据合同,我们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惠州大亚湾贵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不是现在的“邵东贵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两个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根据购房合同第四章中第十条,“规划的车位,车库,2024年6月11日达到基本使用”,若未达到条件,甲方要在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但之前贵单位给我的答复是承诺九月份完成??九月份???合同都是摆设??住建局帮着开发商乱来忽悠业主??

第四,邵东泰丰城2024.7.1交房时未取得验收竣工备案表,违规交房没有任何处罚?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显示竣工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但备案日期为2024年7月5日,早已超出15日的规定。根据该办法的第9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所以处罚呢?一直回答我“邵东国润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泰丰城”项目已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进行五方责任主体联合验收,于7月3日组织消防验收,并于2024年7月5日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有什么意义呢?

一辈子积蓄买了一套房,想要的是开开心心住进去,但现实情况,小区存在问题,业主投诉无门,住建局和稀泥的态度明显。希望相关部门能从根本上帮助群众处理问题,为何开发商物业能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违规,为何普通群众会投诉无门,希望能管管整个邵东房地产的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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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4-08-20 10:51:55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 关于施工单位资质不足问:该项目2020年10月8日开始由湖南家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建,家和公司属一级企业,2021年8月27日变更为贵州环策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二级企业我局将对环策公司承接的面积,进行核实,如超过承接范围,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 经查,惠州大亚湾贵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邵东贵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同一法人。3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提交人民政府仲裁委员会仲裁。4 未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根据《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具备各项竣工验收条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申请联合验收,联合验收通过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该项目于2024年5月15日进行单位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验收。2021年7月3日才组织消防验收。整个项目竣工验收时间认定为7月3日。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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