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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之翼虚假宣传存在欺骗行为

时间:2024-07-23

涉及单位:湖南悦翼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于2023年11月9日在上海展会接触到咖啡之翼这个品牌,当时销售虚假宣传称其产品有多抢手,销售额多可观,快的话两三个月就可以回本,还与其签订了代运营合同,付了代运营费用,销售称代运营可以给机器选择好的位置,什么都不用管,等着收钱就行,机器四万,代运营费7777,租金13000,一共投入六万多,到现在机器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没有人给我发照片和视频,告诉我机器放在了哪里,截止到现在,一共收益二百多,联系其公司没有一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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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07-24 11:19:34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与被诉公司湖南悦翼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咖啡之翼自动咖啡机售卖托管委托销售协议》,从事自动咖啡机联营业务,由湖南悦翼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后台系统收款,约定按比例返还。实际为两个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合作纠纷,并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纠纷。被诉公司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主观上也有履约的意愿,客观上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同时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不对合同的民事法律效力作出认定,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民事责任的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规定,请依据双方协议解决争议。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年7月24日

    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07-23 17:18:57

    您好,留言已收到,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正在核实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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