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8
涉及单位:江西昊天守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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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1月23日晚,在抖音平台刷到江西昊天守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投放的短视频宣传,之后对方获取我的信息,经过微信沟通,在2024年2月29日,本人用个人账户向江西昊天守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转账,第一笔转账金额为900元,之后签订法律服务合同,2024年3月1日,第二笔金额为3737元,2024年3月13日,第三笔金额为4383元,在合作过程成,发现贵公司存在一下问题现在要求解除合同,对方不予理睬。我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江西昊天守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2.合同第一条,签订的服务人员:艾心宇为债事服务人,此人从合同签订到现在有过三次通话,第三次通话更是辱骂我,作为团队负责人,在团队服务出现问题时,并没有进行合理调节和安排,只想着推卸责任(全程录音都有,我自己有一份,发给债务规划师徐济善徐顾问一份)。
3.合同第五条第2项内容:乙方债事服务人针对甲方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工作重点及解决方案。在合作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第二天第三天都不一定回复一条信息,并没有做到及时处理,同时造成本人工作上的困扰及损失。
4.合同第十条第2项内容:合同中明确我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在履行的过程中乙方拒绝退款。
综上所述,我方解除合同是因为江西昊天守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诱导行为,同时服务不能做到与合同匹配,我方只能向有关部门提交投诉说明情况,望相关部门能够协助解决问题。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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