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5
涉及单位:湖南省新田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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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5
涉及单位:湖南省新田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湖南省新田县大坪塘派出所一张罚款单,引出虚假户口登记
在2005年家属带着小孩的出生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派出所以来晚一年登记为由,开出罚款单50元,罚款依据是:未及时申报。又以办理需要费用等恐吓理由索要了800元,老农无耐给钱办理,关键证据就在这罚单上。
既然民警已经知道是2004年8月出生证才开的罚单,但办出来的户口却是2005年10月出生
是不是有点扯?在2004年大坪塘派出所就有所长和民警违法售卖脏车被开除的案件。
针对家属提出的三个诉求,新田县公安局信访办的回复是极力掩盖事实、撇清责任,在违法证据面前毫无半点作为,缺乏对事实的尊重和户口登记工作负责任的态度。典型的衙门式办事作风,除了拉黑沟通电话掩耳盗铃,未切实解决诉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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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工作组民警首先电话询问蒋某林信访相关诉求及证据资料等情况,接着通过调阅湖南省人口管理系统信息资料,全面核查了蒋某涛登记落户、存在一人两户以及依法注销重户的情况,之后详细询问了原登记落户时的户籍民警尹某林、现任户籍工作人员骆某,深入调查了业务办理过程的相关情况。针对信访人诉求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老人去办理户口登记时,未及时申报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提供的资料信息与实际办理出来的户口信息不符,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登记错误还是虚假登记?没有提供原始户籍档案证明。如:出生证,户口登记表等,不能单方说辞,请提供户籍材料证实,并对其证件来源进行调查。
经查:蒋某林的父亲蒋某国于 2005年10 月25 日为其孙子在新田县大坪塘派出所补录登记户口,派出所户籍民警依法依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资料办理了蒋某涛登记落户业务,登记姓名为“蒋某涛”,出生日期为“2004年10 月 27 日",身份证号码:43112820041027xxxx,并由申请人确认。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登记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10月至2006年2月实施)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派出所依法对申请人处以50元罚款并出具收据。
(二)、为什么要更改户口日期?是因为你们登记错误啊小孩出生证是 2004年8月27日,办出来的户口证件却是 2005年 10 月 27 日,派出所很无辜吗?为了搞钱,2004年大坪塘派出所所长售卖赃车的事都能干得出来,还能有什么鱼肉百姓的事干不出来的,被这些黑警以办理户口为由卡要了 800元。这就是对农民的欺诈罪。经查:2005年10月25 日,新田县大坪塘派出所户籍民警根据申请人蒋某国提供的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资料办理了蒋某涛补录登记户口业务,登记姓名为“蒋某涛”,出生日期为“2004年10 月 27 日"。2020年 4月份,蒋某林提供新的出生证要求更改蒋某涛出生日期按照《 登记项目更正 》的要求和规定,其未带当事人来所合影采集人像信息,并提供出生医院助产记录等资料,不符合更改出生日期相关规定,未给蒋某林办理其子蒋某涛出生日期的变更业务,派出所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进行了解释,但蒋某林仍然不理解经询问蒋某国关于 800 元费用问题是否有依据或证据时,其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并称记不清楚了,该情况无证据证实。2004年大坪塘派出所负责人刘某因违规处理扣押车辆已被处理,与蒋某涛户籍业务无关联。
(三)、户口是我方先办理的,后办理的户口才是违法违规小孩户口注销后都没有与我协商过,是我 2023年6月底打电话回去才知道的,已经注销过去半个月了,之后打电话也是敷衍了事并没有赔礼道歉,这事我会往上一级级再进行举报投诉,走至诉求达成。
经查,2020年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02-2004年出生未换领二代证户籍人口清理工作的通知》因蒋某涛一直未办理身份证件及采集人像信息,大坪塘派出所民警及工作人员多次直接联系或通过村干部联系通知蒋某林带其小孩蒋某涛到派出所配合采集指纹人像信息,蒋某林一直迟迟推脱不配合。2023年3月份,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先后下发《关于开展 2009 年以来已满18 岁人员补登补录户口清理工作的通知》大坪塘派出所民警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清理工作经调查核实,发现蒋某涛(身份证号码:43112820041027xxxx)与姓名为王某(身份证号码:43092120040827xxxx)是同一人,存在重户情况。蒋某涛(王某)是蒋某林与王某芳于2004年生育的小孩,婚姻存续期内,蒋某林之父蒋某国于 2005 年 10 月25 日为小孩在新田县大坪塘派出所登记户口。2007年10月2日,蒋某涛与王某芳协议离婚,并在湖南省南县民政局登记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孩蒋某涛由女方王某芳抚养教育。2009年 02月18日,王某芳为其小孩在南县明山头派出所登记新户口,登记姓名:王某,曾用名:蒋某涛,身份证号码43092120040827xxxx,住址:湖南省南县。蒋某涛(王某)使用姓名为“王某”、身份证号码为“43092120040827xxxx”的户口,长期在湖南省南县居住、生活、学习,已于 2020 年办理二代身份证,就学、就医保险等相关档案材料也全部与身份证号码为43092120040827xxxx的户口关联。2023年6月上、中旬,大坪塘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和微信联系告知蒋某林:其儿子蒋某涛存在一人两户,2009 年在湖南省南县登记了姓名为"王某”的户口,按照户口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要对一直未办理代身份证且无使用痕迹的户口予以注销,请当事人限期来处理,民警又联系通知了女方王某芳,但蒋某林及蒋某涛一直未来所处理。后民警根据《湖南省常驻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注销了蒋某涛身份证号码为 43112820041027xxxx 的户口。注销理由1、蒋某涛(王某)一人两户:2、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蒋某涛(王某)由女方王某芳抚养教育;3、王某(蒋某涛)使用姓名王某、身份证号码 43092120040827xxxx 的户口,长期在湖南省南县居住、生活、学习,就学、就医、保险等相关档案材料也全部与该户口关联,且已于 2020 年办理二代身份证;4、姓名为蒋某涛、身份证号码为 430921200410270054 的户口一直未办理二代身份证,也未使用;5、已经按要求告知蒋某林、王某芳户口注销后,户籍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又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蒋某林,告知户口注销情况、理由及依据。
(四)、现强烈要求新田县公安局大坪塘派出所赔礼道歉并承诺为百姓办点实事,办理身份证件事关国家安全,竟然这么乱套扯蛋,就知道玩文字游戏推卸责任,对所办理的事毫无半点责任感。
经查,大坪塘派出所在蒋某涛的相关户籍业务办理中均是依法依规进行办理,不存在推卸责任、乱作为问题,不存在要赔礼道歉的情况。
因信访人蒋某林长期在广东务工,不愿意见面,近几个月没有回新田的打算,工作组民警只能将核查结果电话告知了信访人但信访人对调查结果不认可,仍然坚持本人的诉求。
新田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