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8
涉及单位:北塔区陈家桥镇万岁社区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4-06-28
涉及单位:北塔区陈家桥镇万岁社区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
我叫刘跃中,男,现年72岁,系万岁社区6组村民,现举报本社区书记刘建国自2009年任职以来,贪污征收100余亩公共集体土地款、违法乱纪、至今逍遥法外,
具体情况如下:一、于2017年北塔路拆迁项目启动后,社区书记刘建国为了套取国家资金,弄虚作假,违规违法,多征少用,拆迁有证无证房屋70余栋。距离一两百米征线以外的房屋不该拆迁修路用不到的又拆了,反而本社区书记家7屋楼别墅坐落在北塔路上人行道的房屋又没有拆。难到拆迁还可以选择性拆迁吗?其中不乏因关系网和保护伞而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标准进行补偿拆迁款,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老百姓敢怒不敢言。
二、社区书记刘建国自家土砖结构房屋与其妹妹于20016年抢建而成的违章房屋拆迁时,补偿单价达到每平方一万多人民币的高价。拆迁老房屋后,刘建国又在征收红线内建了两栋大别墅其中一栋占地10余亩,一栋7层楼占地3余亩。而到了拆迁普通百姓住房时,补偿价格均为2千每平方米左右。
三、到了2021年湖南省北丰冷涟物流公司在本社区征用几百亩土地作为厂房其中有60多亩地是公用集体土地、补偿款500多万被某私人贪污了。社区的一切帐目也一直没公布过。
四、其堂亲家的房屋,在2017年拆迁时得到高价补偿后,又在其挑唆下与拆迁方人员故意发生一些矛盾,到了2023年10月又得到政府35万元的精神赔偿费,赔偿后至今仍没有对其房屋进行拆迁,种种恶意行无任何法律依据。而在拆迁我这种弱民家房屋时的强盗作风简直令人发指,不仅强行威胁签字进行拆迁,拆迁协议扣押至今仍未发还于我。在我家进行拆迁时,我本人与万岁社区书记刘建国发生一些言语上的小矛盾,其出于报复心理,将我女儿刘满秀于2006年紧挨我家老祖屋宅基地上翻建的一栋唯一住房,在没有出具任何拆迁函件与法律法规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至今没有给予任何补偿与安置。
在2018年6月26日时,政府相关部门公平公正地处理下最终以一套140平方米的安置房作为我女儿的补偿。同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和有关部门的盖章确认。五、自从出具证明后一直拖到现在,至今得不到补偿和安置。曾多次向陈家桥镇政府反映,得到的答复不一,先是声称我女儿的房屋已经给予补偿,再去就只得到“踢皮球”似的推脱答复,最后甚至直接声称我女儿的房屋不会有任何安置与补偿,宅基地也被强占了。当询问为什么社区书记刘建国妹妹于2016年抢建的房屋拆迁时,补偿价格比别人有证的房屋补偿还要高时,遭到镇政府领导——镇长阳琴呵斥多管闲事,
六、眼见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我女儿于2023年9月18日在强拆的原房屋宅基地上裁种几颗树苗,未曾想镇长阳琴不但不解决问题,还言语威胁道:这是市里马上要通车的工程,你这是往枪口上撞!
2023年11月时,镇、社区为了修建屈原路,在没有公示征地手续与补偿方案的情况下,又强占了我的女儿的承包地。
七、自从我女儿的房屋被恶意强拆后,导致我家两位60多岁的老人日夜茶饭不思,在2020年去世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已经网信办转交至我单位,我镇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反映刘建国违规占地十余亩建别墅的问题。
经查,刘建国在万岁社区仅有一处住房,2011年动工,2012年建成,系经邵阳市规划局北塔分局批准的。2011年10月11日,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北规(2011)地建规〔地〕字第107号),2011年10月19日,其缴纳2040元的耕地占用税-旱地。该房批准用地面积120平方米,其实际用地面积约210平方米。该房批准建设三层,2013年10月14日,申请向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其加一层建设,实际建设6层。综上,刘建国房屋存在超层超面积问题。因此,该反映部分属实,镇纪委已对刘建国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反映刘建国在征地拆迁时将自己和亲属的征地超标准甚至重复进行补偿的问题。
万岁社区房屋征拆系2017年北塔路建设项目开展,刘建国负责组织项目涉及的人员配合项目指挥部、区征收办做好入户调查、摸底、评估、土地测绘丈量等工作,协调、配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以及协调、化解并处置好相关征拆矛盾等。其本人和弟弟刘建阳房屋未被征拆,刘建国妹妹刘建华房屋系北塔路项目征用,其房屋合法性的认定经开区项目指挥部、市城投公司和市征拆处等相关单位共同会议集体研究,该认定行为在万岁社区拆迁范围内共七户,经区征收办查阅《协议书》对比,刘建华与其他同类似情况的拆迁户比较,都是依据北塔路项目当时适用的相关政策进行补偿,并未超出政策标准进行补偿,刘建国堂亲家的房屋亦如此。因此,该反映失实。
3.关于反映刘满秀安置与补偿问题。你反映的女儿刘满秀2006在老祖宅旁翻建的唯一住房未得到安置与事实不符,经核实,老祖宅旁边翻建的唯一住房已经以刘跃中本人名义征拆补偿到位,刘满秀不是该房屋征收补偿对象。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北塔区陈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